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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8-0981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8-03-09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3-09
名 称:关于取消张晓颖录用资格的函

关于取消张晓颖录用资格的函

市人社局: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田欣等165名同志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银人社发〔2017〕713号)文件,我局属事业单位银川市殡仪馆聘用张晓颖为殡仪馆工作人员,并于2017年12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张晓颖在工作期间,因殡仪馆特殊的工作环境给其心理及精神造成巨大负担及压力,严重影响到其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本人于2018年1月4日提出辞职申请,经我局属事业单位殡仪馆组织人员多次找其谈心开导无效,征求其父母意见也同意其辞职,在此基础上我局属事业单位殡仪馆会议研究并报我局党委建议取消张晓颖录用资格。2018年2月13日经我局党委研究,认为张晓颖不适合在殡仪馆工作,同意解除张晓颖聘用合同。现提请贵局审核,并办理解除聘用相关手续。妥否,请函复。

  附件:1.辞职申请书

        2.银川市殡仪馆会议记录

        3.银川市民政局党委会议记录

  银川市民政局

  2018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董丽敏,联系电话:688805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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