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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8-0981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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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1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12 |
名 称: | 关于大力开展社会工作培训的通知 |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关于实施2017年度银川市本级人才项目的通知》(银人才发〔2017〕128号)精神,为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能力素质,适应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和专业实物推进的需要,银川市民政局委托银川市启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各县(市)区举办全市社会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各县(市)区民政局与银川市启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共同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3月14日-3月28日。
(二)地点: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组织联系。
二、参训人员
(一)各县(市)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成员单位分管社会工作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社会工作领导或相关工作人员;
(三)已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银川市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四)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中尚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但实际在岗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培训;
(二)社会工作实务培训;
(三)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训;
(四)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训;
(五)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培训;
(六)前线初级社会工作者培训;
(七)前线资深社会工作者培训;
(八)新入职社会工作者培训;
(九)社工人才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采取案例式、研讨式、经验分享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培训效果。
四、有关事项
(一)培训人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于培训前一天将培训人员名单报送市民政局。
银川市民政局
2018年3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