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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8-2644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8-05-15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5-15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民政局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民政局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

  银川市民政局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赵治林,6888093)

附件

银川市民政局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法治银川建设水平,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4号)要求,结合我局依法治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第十四届五次全会以及区、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银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紧紧围绕“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2018年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中共银川市委2018年工作要点》《中共银川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法治银川建设,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银川人民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以新时代的新气象新作为新业绩,喜迎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措施,进一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1.提高党的领导法治化水平。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力度,维护党内法规制度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的严肃性、统一性、协调性。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责任科室:综合处 纪检监察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

  责任单位:综合处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4.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责任单位:综合处 纪检监察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5.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县、乡两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学习贺兰县试点工作经验,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县、乡两级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年内在全市全面推广。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6.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扩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覆盖面,完善评价标准,加大示范创建指导、督查力度,年内组织开展专项督查2-3次,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综合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7.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8.配合法治部门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对纳入银川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部门的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估,客观评价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把第三方评估结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综合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二)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公正司法

  9.全面深化社区警务机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一村(社区)一警”社区警务指导意见》。通过实施“六建六促”,强化五项基础工作,深化“1+X+N”城乡社区警务模式,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警”警务机制。

  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三)加大宣传,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依法治理

  10.深化“七五”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积极推行“互联网+文化创意+法治宣传”模式。组织参加自治区年度十大法治新闻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传递法治建设正能量。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2.深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和银川市《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两责任”“两备案”“两公告”制度,市直普法责任单位编制的“四清单一办法”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依法治市保障落实机制

  14.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责任单位:综合处、基层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5.继续落实依法治市六大专题工作报告制度。提交年度基层民主建设工作报告,并于12月25日前提交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处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任务,明确目标。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推动落实依法治市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路线图、时间表,确定责任人。

  (二)各司其职,全面推进。各处室、基层各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积极配合完成有关工作;要科学谋划,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题,大胆探索实践,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总结提炼,及时报送。各处室、基层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形成工作经验,及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工作信息。各单位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25日前将半年、年度工作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报综合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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