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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8-4608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8-06-28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6-28
名 称:银川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银川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银川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现将银川市民政局法治建设牵头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重要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一)选准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加强农村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依法组织实施并完成了第十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会同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银川市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并监督各县(市)区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核定村“两委”职数,选齐配强282个村委会班子,依法解决信访矛盾。本次换届中,应换届275个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选出村党组织委员1281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275名;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1313人,其中村委会主任275名,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人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细化培训,提升农村“两委”班子在综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农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乡镇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分别组织了共78场次培训,其中县(市)区组织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1825人次;乡镇级组织培训65场次,培训人员7876人次。

(三)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级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西夏区团结村和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被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推进农村民生建设项目,提升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2017、2018年度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任务,我市19个社区服务站项目资金已下拨至所在县区,其中1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五)着力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为城市社区开展综合治理提升动力。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社区减负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社区减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的过程,继续在“严”和“实”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以“减事务、减牌子、减盒子、减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制度改革,减少工作任务指标,压缩创建达标评比,归并考核项目,“停、减、并、转”社区行政事务,减轻了社区负担,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让社区重新回归了服务与自治的本位。一是坚持市委领导牵头抓总,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效能、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突破口,攻坚克难、强势推进。市委副书记周云峰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批示。市委常委、原宣传部王玮部长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并责成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具体措施限时整改,对下一步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二是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摸清情况查找问题。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市民政局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市247个社区准入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再梳理,共通报社区负担非准入事项76项,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核创评类30项,开具证明类29项,行政工作类17项,涉及21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企业。推进会后,经梳理,有7项事项是属于银川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内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6家;有10项事项是部门通过购买事项委托社区开展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4家;有18项事项已经不在社区承担,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家。最终,确定还有40项事项是属于要清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6家,企业3家,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将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按照银川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继续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县(市)区社区办理事项清单,强化培训,使县(市)区单位、部门、街道和社区都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各单位和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办事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流程,找准办事部门,不跑冤枉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入社区服务事项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该开展的工作、提供的证明坚决不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各县(市)区在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凡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均须事前与辖区政府和街道社区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必须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将工作全部转嫁给社区。五是调整完善《银川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2015年,我市出台《银川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运行3年来,准入事项与部分单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适应,及时对准入事项进行完善。例如: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卫生许可、小饭桌、学校门口检查,牛羊肉专项检查,农贸市场普查摸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区开展;银川市总工会提出,社区工会工作属于社区工会组织职责内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社区开展;银川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区”三个创建活动是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要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定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督查行动,市民政局及时与市委督查室进行协调,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找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反弹原因,抓住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通报会、下发督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开督查结果等方式,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机关各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对确需要社区人员完成的任务,各部门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划拨劳务费用,有效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考核,特别是针对社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主要投诉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六)开展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实现社区综合治理无缝对接。“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原则,以每个社区300-500户的标准将244个社区划分为2024个网格,将辖区内人、地、物、情、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实现社会管理服务触角向基层的有效延伸。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中“社区网格员除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不兼任网格员,其他“两委”成员全部兼任网格员”的要求,制定出台了《银川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为三区新招聘了330名网格员,重点解决了社区网格人员配备问题实现了“一格一员”。每年395万元网格员招聘补贴资金已列入市财政预算。

(七)开展社区公益创投,积极为社区综合治理营造环境。根据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工作的通知》(宁民字〔2016〕10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自治区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宁财神综指标〔2017〕62号)精神,自治区福彩资金270万元用于我市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我们积极就公益创投情况与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市财政局等进行了沟通,确定以招聘第三方社会组织承办并负责开展公益创投,并制定了公益创投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银川寸草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中标,成为银川市2017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的承办方。为保证社区公益创投资金服务于社区,服务于社区“为老为小”群体和培育、扶持社区组织,根据民政厅《通知》要求,第一批资金190万元,用于面向全市注册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引进专业化社会组织服务“为老为小”群体,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起到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第二批资金80万元用于探索社区公益创投大赛,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使社区社会组织能更好的、长远的扎根社区,服务社区居民,并作为民政创新、亮点工作。截至目前,最终确定入选项目25个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已经开始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社会群众的赞誉。社区公益创投大赛,主要面向全市社区备案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设一等奖3名,每个项目资金8万元;二等奖5名,第个项目资金6万元;三等奖8名,每个项目资金3万元,共计项目经费78万元,项目正在执行中。

(八)继续深入开展星级和谐社区创建,积极提升社区综合治理水平。为将“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发展理念落实到社区治理进程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加大投入,搭建好社区服务平台。将社区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各项措施,落实考评激励机制。加大老年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设施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落实工作经费,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在服务队伍人员配备、专业化培训等方面向社区倾斜,夯实社区服务工作的基础。二是深入开展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抓住第十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他们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对老旧小区和新建小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典型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民主管理“三会”制度,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三是创新社区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增强基层管理和服务功能。坚持重心下移,建立精街道、强社区体制,促进街道及各级职能部门围绕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转变职能,开展工作,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的投入到社区,夯实基层基础、壮大基层力量,推进社区精细化服务管理。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将更多贴近居民需求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落实到社区。

(九)积极探索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加强社区综合治理能力建设。2018年以来,我局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相关精神,先后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印发,为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设立专项资金助推社区发展。为破解社区“有心理事、无钱办事”的难题,银川市设立了社区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和支持社区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为民服务办实事。二是通过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启动社区服务特色品牌项目建设。以“自治互助”为主题,挖掘和培育了66个邻里互助、关爱帮扶、志愿服务等各具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项目,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市社区服务向精细化迈进。三是推动居务公开和监督。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居务公开办法》,制定了以社区党务、政务、财务、事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务公开目录,规范了居务公开内容、形式和时限,确保了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执行到位,使城市低保、廉租(公租)房、福利津贴、社保、再就业和慈善捐赠等事项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居务监督工作,建立了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社区居务工作的监督。四是制定《银川市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对城乡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模式和方式方法进行了明确,对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村(居)民自治制度进行了完善,规范了议事规程、制定了议事指导目录,为城乡社区协商奠定了基础。

三、创新治理,做好社会组织依法监管工作

(一)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印发《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的通知》,对市属各类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遵守章程及活动开展情况,人员和机构变更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情况,党组织建设7项问题逐一进行年度审查,全市需开展年度审查的社会组织共有617家,目前,已完成审查36家。

(二)组织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以务主管单位和县(市)区民政局为依托,动员全市各类社会组织认真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采取画报、曝光典型案件、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向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手段和危害,提高社会防犯意识。同时加大对监管盲区的排查力度。为提高排查工作效率,明确提出将不按规定进行重大活动报备,法人、住所等相关信息与登记不符;多年不参加年度报告,不开展活动,无办公场所;强行向企业或会员推派收取会费或捐款,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以项目投资名义违规吸收会员或不特定对象资金业务等7类情况列为重点排查内容,切实做到了早预警、早打击、早处置。

(三)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宣传教育渗入、奖励激励引导、惩戒打击震慑同步推进。加强了诚信建设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组织诚信意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使诚信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健全了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实现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与信用中国平台对接,上半年,将570余家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录入信用中国网络平台并及时更新,为市属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打好了基础。与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社会组织等级分类评估挂钩,对讲诚信的给予加分,对失信的在责任评价和分类评估时予以扣分,直接影响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资格。同时强化社会组织内部自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机制,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法人权力运行、制衡机制。健全和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向会员、社会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运作情况等。

(四)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立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方案》,建立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相关部门横向联合,各级民政部门纵向联动机制,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被撤销登记后仍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和筹备期间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坚决查处;对打着“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旗号,以投融资名义行骗敛财以及涉政、涉教、涉黄、涉毒等各类非法社会组织予以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五)督促社会组织强化内部治理。督促银川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银川建筑业协会、银川房产协会等28家社会组织如期换届和召开年会,及时向会员报告重大决策和财务状况。启动社会组织年度抽查审计制度,通过随机抽取或将长期不报告工作并在社会上有不良反应的社会组织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查审计,2018年,初步计划抽查审计10家,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六)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推荐。按照3A、4A、5A标准,建立银川社会组织A级库,以社会组织A级库为基础,按等级评定级别、行业类别、业务特长等,提前做好社会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公益创投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储备,提升银川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竞争力。

(七)继续跟进脱钩工作。在2017年全面启动脱钩工作以来,2018年一方面继续对各类社会组织进行摸到底,详细了解红顶中介、部门办养社会组织的存在情况,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推进机构、职能、人员、资产财务等与社会组织脱钩。另一方面,及时跟进已脱钩社会组织的运行管理情况,督促各业务主管单位“脱钩不脱管”,防止各类社会组织脱钩后放任自流,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八)切实做好评价评估基础工作。结合社会组织监管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从履行章程、制度建设、法人治理、作用发挥、财务规范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和分类评估细则和办法。督促社会组织完善资料、规范治理,切实做好迎接评价评估各项准备工作,以评估评价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九)督促县(市)区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在全面加强市属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同时,密集下发各类社会组织监管文件,督促市辖县(市)区严格落实自治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促使县(市)区在社会组织监管工作上出重拳、下猛药。各县(市)区都按照自治区和银川市部署,开展了排查打击非法集资、三化治理、非法社会组织打击等四项内容的社会组织整治工作。贺兰县对46家不作为、不活动的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与县公安局沟通协调,为各派出所下发已经被撤销的社会组织名单,确保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不再继续活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协同教育部门重点查处了民办教育培训领域的非法办学情况,处理了一大批非法社会组织;灵武市结合地方实际,重点开展了三化治理工作,严格社会组织申请、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规范其名称、章程,并做好对非宗教团体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2018年上半年,银川市民政局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突出社会组织监管主体责任,社会组织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银川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的简化,银川市社会组织登记数量相关以前呈现异常快速的增长态势,再加上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现实情况,银川社会组织监管面临极大挑战。今后,我局将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各县(市)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努力在全市形成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非法活动的防火墙,通过有力的监管手段,使全市社会组织真正成为专业能力突出、内部治理规范、公益理念至上,为政府分忧解难的有利助手。

银川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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