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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9-0005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9-01-23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01-23
名 称: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了全区孤儿养育津贴制度,制度实施以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保障范围,使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津贴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资金发放,加强档案管理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孤儿养育津贴制度,精准确定保障对象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 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区孤儿养育津贴制度的通知》(宁政发〔2011〕143 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86 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65号)精神,对社会散居孤儿(指父母双亡孤儿)以及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改嫁、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为重度残疾人、父母双方服刑、父母双方重残、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重残或服刑、父母一方重残另一方服刑的困境儿童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自2019年起,新申请的社会散居孤儿纳入孤儿养育津贴保障范围,不再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救助范围;困境儿童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或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条件的,可纳入低保救助或特困人员救助范围。孤儿养育津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救助不重复享受。

二、严格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

孤儿养育津贴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民规发〔2018〕13号)要求,按照本人申请,村(局)委会调查核查、乡镇(街道办)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做好孤儿的审核审批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县级民政部门在作出审批意见后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材料填报至“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便于上一级部门审核审批。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采取银行卡形式直接拨付到本人账户。县级民政部门每月要按时将享受孤儿养育津贴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确保孤儿养育津贴资金及时发放。对年满18周岁的,从18周岁生日所在月份的下一个月起停止发放;对18周岁以上仍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孤儿养育津贴,按其毕业月份的下一个月起停止发放。

三、严格执行孤儿养育津贴标准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8〕14号)要求,自2018 年1 月1 日起,社会散居孤儿和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养育津贴标准分别为737元和531元,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生活补助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津贴标准执行。孤儿养育津贴调整标准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文为准。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该标准发放孤儿养育津贴,切实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

四、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一)档案保管档案工作应实行分级管理原则,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孤儿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保管和利用工作。社会散居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和困境儿童档案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保管。同时,要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完善电子档案。档案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向社会公开,不得用于宣传或其他商业用途。

(二)档案内容。档案包括《宁夏孤儿(困境儿童)养育津贴申请审批表》《宁夏孤儿(困境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宁夏孤儿(困境儿童)监护人认定书》《宁夏孤儿(困境儿童)家庭情况调查记录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一)要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知道乡镇(街道办)和村(居)委会认真做好孤儿养育津贴的核实、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要严格发放标准,准确核定对象,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档案,及时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对新增的要及时录入,对超龄的要及时申请减员。每季度结束要上报孤儿季度报表,便于市级部门准确掌握全市孤儿的情况。

(二)要建立孤儿探访巡查制度。乡镇(街道)至少每季度、县级民政部门至少每半年核查一次孤儿养育津贴发放情况,督促监护人做好养育照料工作,也可委托第三方对孤儿养育津贴发放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要做好探访巡查的登记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孤儿养育津贴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印制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使儿童保障政策深入人心,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孤儿和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好应保尽保,不留死角,使我市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银川市民政局

2019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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