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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9-0007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9-03-22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3-22
名 称:关于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关于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三区民政局: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银政发【201914号】)文件要求,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和规范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低保对象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帮扶资金发放、城乡低保户和部分优抚对象冬季采暖补贴资金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的给付等事项下放,现就做好承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三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主动做好对接和承接工作,做到权责一致,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确保放权到位。三区民政局要做好各项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明确下放权力事项的承办具体负责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提高履职能力,确保下放事项接住、管好、精确落地。要及时对应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把审核审批。三区民政局严格遵照区、市相关政

策,按照申请程序、救助标准、受理范围,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确保受助对象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要做好救助对象档案的归档和保存工作。

四、强化指导监督。银川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救助资金的使用和审核审批程序进行督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条件的实施救助。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银川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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