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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9-0009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9-06-19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6-19
名 称:关于开展非法集资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非法集资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和切断非法集资传播途径,有效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按照银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银川市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处非办发20195号)要求,请各养老机构开展非法集资排查清理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工作开展

近年来,各种类型的非法集资活动猖獗,以“养老服务”为名组织发展会员,预收老年人会费,致使部分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活动在我市也有发生,为此,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排查清理工作,要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高度和全局出发,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对各养老机构、各社会组织是否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要进行深入了解,加强防范和打击力度,杜绝在民政工作领域出现非法集资活动。

二、认真排查,做好预防

各养老机构对本单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要进行自查,有无以养老服务、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收取会员费,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

发现老年人有参与集资、入股、入会、投资等经济活动,要积极主动帮助老年人进行甄别,及时与其监护人进行沟通,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有老年人遭遇非法集资,要耐心细致做好老年人的思想工作,预防意外事件发生。

三、加强预警监测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养老机构要加强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报纸等新兴媒体的监测防控。凡是涉及到“养老投资”等内容的融资类广告和资讯信息,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明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养老机构要召开“防范非法集资”专题会议,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老年人学习有关预防非法集资的基本常识。采取电子显示屏、电视、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广大老年人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增强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及时向老年群体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老年群体远离非法集资。

请各养老机构将自查情况及附件于7月1日前上报市民政局。

附件: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

银川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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