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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9-0023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9-11-15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1-15
名 称:关于银川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情况的通报

关于银川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福利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7〕5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106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8〕64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市民政局委托北京幸福颐养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全市正常运营的27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评估,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底,银川市户籍老年人口28.78万人,占总人口的14.88%,截止2019年10月,银川市现有养老机构32家,其中正常运营28家,未运营4家,共有床位数5567张,入住总人数1873人,入住率34%。

二、检查评估情况

这次检查评估,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国家六部委《关于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115条检查细则》(以下简称115条)为依据,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及整治建议》的要求,围绕养老机构的资质证照、硬件设施、服务项目与质量要求、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评价改进等方面展开。检查评估项目分为基础项和提升项,按照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和未开展服务四个档次进行定性考评。其中基础项实行一票否决制。检查评估过程中,采取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现场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基本摸清了全市养老机构的现状,找准了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银川市养老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

(一)好的方面及特点

1、服务资质。

大部分机构都依法取得各类许可证、营业执照,到期的证照能及时更换或备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各项规定。

2、规范服务管理。

各养老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都经过相关专业培训,护理员都经过岗前培训,30%以上的照护人员都有初级以上护理证书,医疗护理人员持证上岗,从问卷调查的情况看,老人的满意度达85%以上。各养老机构把职业道德、尊老敬老孝老理念作为员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服务人员自觉尊老孝老敬老,没有发现虐待老人的情况。

3、环境与基础设施设备。

各养老机构都有单独的院落,没有和其他单位混居的情况,老人的居住面积符合基本规范的要求,有单独或公用的洗漱间、卫生间、淋浴室和公共活动场所,在适老化设施建设、医疗照护设备保障方面,各机构都投入了大量经费,改造各类设施,满足入住老年人的需求。

4、生活照料服务。

(1)基础生活照料服务。

各机构按照《基本规范》明确的9项服务内容,为入住老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在生活照料服务上,不仅提供基本规范要求的协助饮食、起居、清洁卫生、排泄、体位转移等内容,还根据入住老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了整理床单和睡眠照料等内容。

(2)膳食服务。

90%以上的机构都有自己的食堂和保障老人吃饭的餐厅,基本能满足老人饮食和居住需求。

(3)清洁卫生及洗涤服务。

大部分养老机构都能做到每日清扫老人房间,整理老人个人物品及生活用品,保持老人居室整洁、地面干燥、无异味。

5、心理健康服务。

各养老机构都有供老人娱乐、活动,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的专门场所,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有的机构还针对失智老人开展了非药物干预益智康复训练。

6、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各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健全,重点突出,特别是对入住老年人的安全管理与防范各种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紧紧守住安全底线这个根本,始终突出防火、防灾、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重大意外事件这个重点,落实人员、健全制度、搞好演练、定期巡查。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115条,总体来看,57条基础项中,服务项目与质量要求基础项11家机构不达标,管理要求基础项有8家机构不达标,服务评价与改进基础项有7家机构不达标,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是:

1、规范服务管理。

大多数机构忽略了出入院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未提供安宁服务和医护护理。个别机构没有出入院制度,入住合同不符合规范,多数机构的评估制度不符合行业标准。

(1)生活照料服务。

个别机构无房间巡查制度和生活照料制度,部分护理员对老人的基本信息不熟悉,记录不规范,交接班记录信息不全,房间巡查时间前后对不上,有一家养老机构的膳食记录显示,同一名老人一天的喂食量是4000克肉、5000毫升水。二是生活照料质量不高。老人眼角有眼屎,指甲过长,护理员不会帮助老人移位、推轮椅。

(2)膳食服务。

个别机构食品留样不符合规范。无留样备查制度,留样数量、时间和品种不够;生、熟刀具、案板未分开使用或无明显的生熟标识,冰柜内生肉和主食混放,冷冻食品未覆盖保存,洗肉池、洗菜池、洗碗池混用,餐厨垃圾处理不及时不规范,未做无害化处理。

(3)清洁与洗涤服务。

个别机构清洁用具的分类和使用不规范。一是拖布、抹布用途无标识,消毒方法单一,配置的紫外线灯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消毒。二是有的机构走廊和老人房间有异味。三是有些机构无污染物的浸泡池,未明确每台洗衣机的用途,未对洗衣机等设备进行定期消毒,污染衣物未进行浸泡消毒就直接清洗。

(4)医疗护理服务。

个别机构无传染病预防制度和措施,无康复器具辅助使用、服药、健康体检、预防压疮、消毒和隔离等相关制度,约束用具的使用、失智干预康复等未签订知情同意书。二是护理员护理技能不高,不会帮助老人翻身、叩背,不知道鼻饲操作规范,不会尿管的管理。个别机构的护理员是文盲,不会填护理记录,学习掌握理解护理规范有难度。

(5)文化娱乐服务。

40%的机构没有建立文化活动制度,文化娱乐项目单一。仅限于老年人打麻将、观看影视节目,室内文娱活动场所面积小,不具备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的基本要求。  

(6)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方面。

个别机构无试住制度,积极主动帮助老人适应环境的方法不够多。专业社工和志愿者比较欠缺,对老人的精神慰藉主要由护理员来承担,无心理危机预警报告制度,对老人的心理和情绪变化掌握不准确,干预不及时。

(7)安宁服务方面。

只有40%的机构开展了安宁服务。但未建立相关制度,开展服务的随意性大,无特设居室及专业服务人员。

2、安全管理要求方面。

(1)管理制度。

多数机构无环境设施管理、后勤管理、捐赠物品管理使用、投诉处理、保密等制度。机构的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公示。

(2)专业人员配备与培训。

个别机构消控室未做到双人双岗,兼职消防员不清楚自身职责,现场抽问消防工作“三知四会一联通”的相关知识回答不上来。机构负责人无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的证书,护理员没有全部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缺乏社工、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

(3)环境及设施设备管理。

一是个别机构公共浴室、洗漱间、公共活动场所未设置防滑设施,楼道扶手不符合适老化设计规范,卫生间没有安装呼叫设备,老人居室桌椅、电视柜等设施有尖角、凸出棱角。二是个别机构公共区域电线脱落,老人居室纱窗破损,楼道防护门关不上。三是个别机构消防设施未通过专业部门的验收,消防管道无水,防火门没有处于常闭状态,未设立吸烟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醒目。

(4)消防安全及应急预案。

一是个别机构无应急事件报告制度和出入院、探视、请销假等制度,应急预案不完善,无预防和处置老年人跌倒、坠床、噎食、走失等意外事件的基本应急方案。二是消防巡查记录不规范,无电器线路、燃气管道、消防等隐患排查记录。

三、整改工作

各养老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检查中已向各机构进行了反馈,并对问题整改方法进行了指导,要求机构尽快进行整改。市民政局将根据此次检查评估结果,组织人员对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各养老机构要针对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治理方案和预防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根据此次评估检查的结果,对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进行排名,并作为星级养老机构评定的主要依据,向社会进行公布。

银川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妍,688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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