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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20-0002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0-03-13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3-13
名 称:关于进一步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民发〔2019〕35号)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意见》(宁党农办发〔2019〕35号)精神,有效遏制城乡基层社会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完善“两约”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以下简称“两约”)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在基层城乡的政治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城乡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脱贫攻坚,解决基层矛盾的重要措施和有效办法,也是开展城乡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

二、修订完善“两约”注意的问题

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是城乡居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村(居)实际,通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并认可和共同遵守的自治性规章制度。近年来,我市村(社区)普遍制定和修订了“两约”,在城乡治理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制定程序不规范、约束力不强、个别内容不合法、推进移风易俗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在这次修订完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开展民主自治的领导核心。在“两约”修订完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程组织、全程参与,积极引导城乡村(居)民、辖区单位、各类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制定并共同遵守,使“两约”的制定和执行成为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过程,成为基层群众的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

(二)准确把握原则。修订完善“两约”工作,要坚持“合法合规、贴近实际、发扬民主、便于执行”的原则,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不得违反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项规定。要充分考虑本村(社区)实际情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发扬民主、广泛协商,易懂易记、便于执行,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居)民的合法利益和意愿,求得最大公约数,防止出现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情况。

(三)聚焦突出问题。修订完善“两约”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滥办酒席、高价彩礼、薄养厚葬、高额人情礼金、攀比炫富、铺张浪费、好逸恶劳、诚信缺失、涉黑涉恶、“黄赌毒”、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等靠要”、懒汉行为等不良社会风气和农村乱扔垃圾、污水乱泼等不良生活习惯,以及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予以重点整治,划出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红线”,革除陈规陋习,促进移风易俗和乡村文明。

(四)强化督导执行。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两约”修订完善工作的指导,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落实,防止流于形式、成为摆设。村(居)“两委”要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社会力量,积极履行“宣传、引导、监督、服务”职能,带头遵守“两约”规定,凝聚自治合力。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健全道德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两约”知晓率和执行率,努力形成“我制定、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两约”修订完善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协商组织、宣传、综治、、司法、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现有的“两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查摆问题,突出重点,整改问题,把规范修订“两约”作为和谐社区、平安银川建设、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积极全程参与“两委”的修订完善工作,从修订完善原则、程序、内容和监督执行上进行严格把关,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监督执行措施,把好“两约”修订完善的起草关、审查关,突出“两约”的特色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一村(社区)一策”、“易记、易懂、易行”,确保“两约”修订完善工作落实到与居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中。

(三)强化宣传。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积极协商组织、宣传等部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广泛征集“两约”修订完善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例,挖掘、收集、整理优秀“两约”范例,积极宣传和推广“两约”修订完善、落实执行过程中好的典型经验及做法,努力营造贯彻落实“两约”的社会正能量。

各县(市)区民政局及时将“两约”修订完善工作落实情况及好的案例及时报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银川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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