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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20-0011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0-09-30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9-30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银川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银川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按照银川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总体部署,现将《银川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银川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程巍,6888059)

  

银川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银川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及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银川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施意见,抓细抓实各项牵头重点任务工作指标,配合相关牵头单位推动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推进作用,根据《银川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银川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十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九次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求,以《银川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施意见》为抓手、不断完善民政工作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各项能力,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基础,为实现市委“一高三化”目标要求和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做出更大贡献。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

认真贯彻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将市域社会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重点任务和各项考核指标要求的落实。动员全市民政系统参与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夯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2022年4月)

梳理清单,按照任务要求,落实到责任人及任务完成日期,对照《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以及《银川市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任务分解表》,梳理涉及民政业务的相关指标任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按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等,就涉及的指标任务明确责任科室以及责任人、完成时限,形成银川市民政局贯彻落实银川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目标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方案,按照任务要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按照要求及时向市域办报送任务落实情况。

(三)总结自查阶段(2022年5月)

组织开展自查自验工作,查漏补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银川市民政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党组书记、局长杨军利同志任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巧芳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作沟通。针对任务分工所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完善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同市域办的沟通协作,根据市域办每年更新后的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及时对民政工作所涉任务进行调整和部署,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适应社会治理形势发展需要。

(三)加强责任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相关科室要把开展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于任务分工中的任务要求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于任务完成不及时而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任务,明确目标。各相关科室要认真此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人。

(二)各司其职,全面推进。各相关科室要强化协作意识,积极配合完成有关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

附件1:银川市民政局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银川市民政局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分工方案

附件1:

银川市民政局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银川市民政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杨军利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巧芳,四级调研员高新平

成  员: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负责人文化雷,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人田京晖,城乡低保中心负责人刘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以及工作要求。了解我局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并且及时研究分析,并对领导小组提出可行性建议;筹备局系统创建工作会议,起草制定相关文件,并负责对创建资料的整理收集;负责做好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作,撰写简报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按时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要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梳理创建进展,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任务落实情况,整合责任部门报送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域办反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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