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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21-0001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1-02-22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2-22
名 称:关于推进银川市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推进银川市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养老机构: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大力提升全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水平,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银党办〔2020〕61号)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目前,全市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有33家,已经安装“明厨亮灶”监控设备的有19家(其中5家机构是在2019年8月前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装调试到位,其他15家机构是自行采购,自行安装,未接入银川市智慧食安平台系统)。今年将加大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全部上线,全力配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此项工作,到2022年,全市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建设要达到98%以上。

二、建设方式及标准

各县(市)区民政局对已经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的养老机构,与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接,在原有监控设备符合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可衔接利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要确保其视频数量和质量达标,并顺利接入银川市智慧食安平台系统。没有安装“明厨亮灶”监控设备的养老机构,要与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在满足监控设备的型号和接入要求的情况下,自行购置监控设备,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顺利接入银川市智慧食安平台系统。(说明:养老机构在满足有网络的情况下,一套完整的设备包括摄像头,交换机、硬盘录像机、网线)

各养老机构要尽量配置高清设备,将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包括库房、清洗、切配、烹饪、专间、留样、洗消等区域通过6--8个动态画面全面清晰展示,对于库房、粗加工间、烹饪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影像数据必须留存备份,存储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并适度向公众公开权限,提供远程实时查看,历史回放,互动交流等功能,通过银川市智慧食安平台,更好的宣传我市的养老机构,提高银川市养老机构在全社会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三、推进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将养老机构的“互联网+明厨亮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营造氛围,广泛深入到各机构内部,大力宣传信息化建设和实施远程监控的重要意义,提升公众参与度和认知度。各养老机构要积极参与,注重思想的认识和行动的落实,让智慧化监管系统有效地督促各养老机构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经营。

2.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参与”的原则,全力配合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的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给以有力指导。要注重过程管理,过程安全,有序推动养老机构“明厨亮灶”信息化安全机制落到实处。

3.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民政局对已经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的养老机构,确保其视频数量和质量达标,纳入本年度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体系;对未安装“明厨亮灶”工程的养老机构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在各养老机构的监控设备购置到位后,要协调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各机构顺利接入银川市智慧食安平台系统。

四、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养老机构要提高对“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开展详细的摸底调查,协助各养老机构和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对“明厨亮灶”监控设备的型号和接入要求作出明确的指导。

2. 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5月-10月)

各县(市)区民政局对辖区各养老机构内部需要安装探头的位置、数量等设备要详细统计,确保设备安装到位后,顺利接入银川市智慧食安平台系统。

3. 组织验收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11月份,各县(市)区民政局对辖区的养老机构先行开展食品安全在线监管工作,认真总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12月份,银川市民政局将开始全面督查验收,对完成效果好的养老机构在当年的机构评星定级中给予星级奖励,确保银川市养老机构的“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银川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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