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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92G/2022-0004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2-06-21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6-22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政领域重点工作,在政务信息发布、重大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强基提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窗体顶端

(一)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

1.梳理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出台的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和我局自行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更新汇总。(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2.要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和我局自行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科室(单位)每年10月底前进行系统梳理,先行提出清理建议,经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审核论证并协商一致后,提出清理意见提交司法部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结果。(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3.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将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于正式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司法局备案。(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二)加强涉及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

4.按照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内容、精度和格式等要求,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打造“阳光财政”。(财务室、基层各单位负责)

5.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基层各单位负责)

6.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收费标准”一栏,注明收费标准和收费要求,并与政策法规人和法律顾问等沟通衔接后,及时进行修订更新。(办公室负责)

(三)加强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公开

7.做好局系统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实施进展等信息公开,每季度向局办公室报送1次,在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8.公开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局工作要点和为民办实事等重要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9.及时公布养老、社会救助、殡葬和未成年保护等重要工作会议情况。(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四)修订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和服务指南

10.对照民政部、民政厅出台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清单目录,报送银川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负责)

11.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婚姻登记或离婚登记、殡仪服务、生态安葬奖励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低保救助等业务工作指南(包括政策依据、办理流程、提供资料、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12.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机构职能”栏目公布各科室办公电话并写明工作时间,及时动态管理、更新调整,全面展现政府机构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负责)

(五)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   

13.以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宁夏银川)”和网站“双随机、一公开”栏目为依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各科室(单位)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2022年随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以及行政检查结果等信息。(社会组织科、养老服务科和殡葬管理所负责)

(六)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14.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及时与相关科室(单位)和法律顾问等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网络申请”外,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及受理机关出具的登记回执、答复文书等,要全部录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备查。(办公室负责)

(七)加强民政领域业务信息公开

15.及时公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报告情况、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名称、社会统一代码、具体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社会组织科负责)

16.及时公开成立社会养老机构程序、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机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登记机关、具体地址、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等信息)、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等工作;公开全市养老诈骗举报方式。(养老服务科负责)

17.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2〕13号)要求,按照“编目录、建平台、上信息、组织验收”原则,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指导永宁县高质量落实村务公开试点任务,集中发布各类信息,抓好相关工作;及时公开全市乡镇、街道、村委会和社区基本信息(名称、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负责)

18.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临时救助和困难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依据、发放人数、发放标准、资金数额等情况;公布各县(市)区社会救助工作咨询电话。(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低保中心负责)

19.及时公开区划调整情况、界线管理情况,地名命名、更名情况,包括创建平安边界、边界联检等情况。推动区划地名和界线常态化更新及地名信息服务和地名文化宣传推广。(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负责)

20.及时公开全市婚姻登记机构情况(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等)、殡葬单位情况(单位名称、单位简介、具体地址、服务项目、咨询电话等信息),动态更新婚姻、殡葬管理和服务程序,发布婚姻登记结离婚数据、公墓年检等信息。(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负责、殡葬管理所)

二、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

21.强化重大政策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综合选用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听的解读形式,配以案例、数据,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做到图文解读占比不低于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咨询办公电话和工作时间,由政策起草的科室(单位)积极解答群众、企业的相关问题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民政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通过“市长信箱”、人民网市长留言板、“12345”网上受理平台、“问政银川”微博矩阵等渠道收到网民留言、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分门别类进行转办,由涉及的科室(单位)做好答复,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办公室负责)

23.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2号)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民政领域,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意见征集和“政策公开讲”等方式,近距离、全方位的向公众展示民政工作。(办公室负责)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24.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要按照 “三审三校”原则,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发布工作。(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25.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根据民政工作的任务和特点,按照“规范、实效、简明、灵活”的要求,确定公开的形式和范围。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对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信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后,及时予以公开。(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26.全面加强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和“两微”内容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加强政务平台网络安全建设,强化网络安全责任,确保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从严审核、审慎发布公民个人信息,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常态化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27.压紧压实责任。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决担负起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民政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并充分评估和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密切关注涉及民政领域舆情风险点,提前做好分析研判,增强舆情引导管控的前瞻性。依法依规做好民政领域突发舆情处置,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发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28.严格把握流程。“谁制定、谁公开、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填写《银川市民政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表》,要把好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程序规范性,内容准确性。(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29.健全工作台账。对照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落实本要点进展情况务必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15日前报办公室汇总,纳入银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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