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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8/2020-00100 | 发文字号 | 生成日期 | 2020-10-21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民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截止2020年9月底,全市共有特困人员1224人,其中集中供养437人,分散供养787人,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含各类补助、补贴)1213.73万元,其中集中供养588.98万元,分散供养624.75万元。
从供养对象分类情况看,按年龄分类:老年人611人、成年人610人、未成年人3人;按户籍分类:农村户籍920人、城市户籍304人;按自理能力分类:完全失能143人、部分失能397人;按残疾程度分类:重度残疾565人、一般残疾132人。
按规定,全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市辖三区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市财政承担70%,三区政府承担30%,两县一市市财政承担50%,两县一市政府承担50%。2020年市财政已下达预算配套资金498.62万元。
目前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仍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每人每年1万元(即每人每月833元)、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每人每年1.5万元(即每人每月1250元)。分散供养资金由各县(市)区民政局逐月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或监护人账户,集中供养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实际供养人数直接拨付供养机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