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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5-00067 发布日期:2015-07-24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名 称: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政协王黎君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农村两委班子换届中出现的贿选问题查处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民政局协办。在接到委员提案后,银川市民政局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基层政权科负责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村民民主意识的逐步增强,各县(市)区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都不同程度出现涉及贿选、违规选举等信访举报,引起了市委高度重视。为进一步严肃选风选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村民依法依章参选、竞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2013年9月启动的银川市村党组织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重点从三个环节严把换届纪律关。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成立由纪检、组织、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在乡(镇)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具体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县(市)区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乡(镇),每个乡(镇)班子成员联系一个村,各乡镇都向所辖村派驻了工作指导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的强大合力。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共安排183万元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切实做好保障工作,新闻宣传部门依托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换届选举政策和工作纪律,为换届选举营造浓厚氛围。

  二、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纪律监督

  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提出了“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等八条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各县(市)区采取发放宣传彩页、张贴横幅等方式,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六不准六严禁”规定》有关规定,严肃了换届工作纪律。同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巡回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各乡镇组织参加选举的“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及拉票贿选等处理办法,与正式候选人一一签订竞职承诺书,确保选举公正、公平、公开。

  三、认真接待信访,严肃查办案件

  认真落实严肃换届纪律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换届选举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对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对换届组织工作中,违反选举程序和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形成对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2013年结束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共受理党员、群众各类来信来访来电67件次,深入村组实地调查80次,追究相关责任人4人,对程序不当的2个村及时进行了纠正,保证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联系人:董丽敏 联系电话:6888759

  银川市民政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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