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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7-21296 发布日期:2017-08-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医养结合,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体系”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民政局主办,银川市民政局在接到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市老龄办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7月18日约见了提案单位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民政局局长杨军利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居家养老基本情况

  1、老龄人口情况。截止2016年底,银川市户籍老年人口26.5万人,约占银川市总人口的14.4%。其中,空巢、独居、失独老年人约3万余人,占老年人口数的11.28%,残疾老年人约2万人,占老年人口数的7.5%,预计到2020年,银川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30万。

  2、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基本情况。截止2016年底,城市社区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231个、配餐中心4个、老年人助餐点56个、县级信息服务平台5个,安装居家养老服务呼叫器11929户。

  3、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情况。一是实施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针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97%的老年人,主要依托社区、乡镇就近的医疗资源,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实施意见》(银政发〔2015〕256号),给予60岁以上低保失能老人每人每月300元购买服务,其他购买服务对象(70岁以上享受低保或80岁以上本人月收入低于600元的空巢(含独居)、失独老人,与子女共同生活且家庭成员月平均收入在500元以下的老人,194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年人)政府每人每月给予200元购买服务补助。截止2016年底,市财政投入329.49万元,为6446名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了居家养老服务。二是不断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取消城乡差别,按照80-89岁每人每月450元,90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发放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截止2016年底,享受高龄津贴累计人数为68483人次,发放津贴3492.404万元;三是加大对困难失能老人的救助。自2016年起,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贴,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贴;未享受城乡低保但月固定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生活补贴,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

  二、居家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底,银川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基本养老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为主,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依托乡镇(街道)、乡村(社区)等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卫生院、医疗室等与居家老年人有效对接,建立老年人医疗卫生健康档案。

  二是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补助制度,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一份(30元)意外伤害险补助,对其他自愿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老年人政府给予10元补助。

  三是优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运营模式,使其具备社区居家医养服务功能。市民政局起草了《银川市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运营改革试点方案》,近期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待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此次试点日间照料中心名称将改为社区老年托养服务中心。其中功能定位中将加入托养护理服务和健康指导服务。托养护理服务是为有需求的社区老年人开展短期托养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护理服务,根据已有设施条件,分别设置一定数量的托养护理床位,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和专业的托养护理服务。健康指导服务是充分利用托养中心的资源,开展老年人健康指导服务,具备条件的可设立医疗卫生服务站,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具备条件的,依托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服务,可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病床的设置与管理相结合,将托养中心内从事护理等服务的人员纳入社区卫生家庭保健员和养老护理员培训范围。

  四是探索建立多种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全天候智能居家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为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成立银川市莲花智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与社区服务相贯通,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发挥最大服务效率,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科技为手段的循环服务体系。滨河新区管委会设立了滨河新区景城社区,该社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围绕提案所提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医养结合,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体系。

  1、摸清底数,为提供符合居家养老特点的健康服务提供依据。为加快推进银川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工作发展,掌握银川市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进行调查统计,并对已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的单位进行动态监测。医养结合动态监测的重点是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源供应及利用情况进行动态了解,掌握各辖区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情况、机构建设情况、服务提供及利用情况等。近期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统计上报养老服务业相关数据的通知》,将对包含居家医养结合工作、老年人健康状况等养老服务相关数据进行一次全面统计分析,开展银川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前景研究,通过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决策依据。

  2、完善政策,为居家养老提供政策保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期我局将起草并推动政府出台银川市有关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涉及居家养老方面的政策思路如下:

  一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立的住、叫的响、可复制、易推广、有成效的居家社区养老新模式,逐步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手段、满足老年人各种养老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智能化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加盟商和老年人供求信息,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家政、助餐等上门服务。整合社区居家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人活动及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资源,优化服务功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场所服务。

  二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因需而设,在街道(乡镇)建设床位在15张左右的托老所,重点解决居家老年人短期托养问题。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承包、合作、租赁等方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纳入家政服务业、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政策扶持范围。各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小型养老机构,同等享受政府优惠扶持政策。

  3、拓宽渠道,加快养老护理队伍建设。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精神,和银川市有关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思路。

  一是依托社区开展全科医学、护理、康复知识与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家庭预防保健服务等技能培训,提升老年医疗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与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沟通,围绕社会对养老服务领域专门人才的需求,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大培养力度,满足社会需求。鼓励和支持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9000元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是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奖惩机制,提升养老护理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在职培训,制定康复、护理人员服务标准,推行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倡导“互助养老”模式。

  4、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搭建智能化、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全面、及时的各类生活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水平。建设老龄人口数据库,全面掌握老龄人口动态信息,及时、主动提供养老服务。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老年人的关爱,也恳请贵单位一如既往地支持民政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联系人:余慧琴 联系电话:6026081

  银川市民政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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