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640100-108/2017-21328 发布日期:2017-08-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2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29号提案的答复

胡克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乡特殊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力度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民政局承办。银川市民政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议案提案办理会议研究,指定由救灾救济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6月30日约见了提案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的意见。经杨军利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川市民政局认真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在切实抓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专项社会救助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实施寒冬送暖、春节慰问、救急难等活动,着力保障城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织密织牢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保障网,为困难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对稳定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落实社会救助制度,我们在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上狠下功夫,着力加大因病、因灾、突发事故导致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临时救助。一是下放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将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各乡镇、街道办,在一定救助金额内,由乡镇、街道办直接实施救助,超过规定权限的,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后实施救助。按照分级救助的原则,对县(市)区民政部门救助后,仍然存在生活困难的家庭,由市民政局负责启动救助程序,及时给予救助。二是发展社会救助力量,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2015年由市政府出资500万元启动资金设立了“银川市爱心济困基金”,对一些特殊困难群众通过各种社会救助政策渠道救助后,仍然有困难的,及时转介到慈善组织,再次给予兜底救助。该基金已救助1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82.2万元。市慈善总会与浙江万向集团慈善基金会、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宁夏华夏西部影视城有限公司、银川爱尔眼科医院等多个公益组织和爱心企业合作,先后开展了“四个一万工程”、“大病救助 共襄善举”、“为爱安家--关爱困难空巢老人公益活动”、“爱尔基金--光明行活动”、“救生行动――关爱脑瘫高危儿康复”等慈善项目,接受捐款600多万元,为1万多名空巢老人、孤儿、罹患重病的贫困群众、残疾人等困难群体送去关爱与帮助。三是坚持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为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及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送去政府的关心关怀。

  在临时救助工作实施中,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6】16号)要求确定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审批程序等,对具有当地户籍或者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困难家庭或者个人,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帮助困难群众缓解他们的困难。

  救助方式主要为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发放实物。救助标准主要为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人均不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给予救助;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人均不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给予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按不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七十给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按不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六十给予救助;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按不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给予救助。

  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困难

  的,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协助其申请;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 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转介服务。

  申请审批程序主要是具有当地户籍或者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申请临时救助的,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本人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

  近年来市级财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每年预算临时救助经费100万元,各县(市)区除自治区下达临时救助资金外也配套相应资金,确保临时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仅2016年,全市共救助困难群众24846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028.26万元。

  联系人:武利群 联系电话:6888757

  银川市民政局

  2017年8月22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