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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9-00132 发布日期:2019-08-27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名 称: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79号"关于婚姻档案全区内联网共享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79号"关于婚姻档案全区内联网共享的提案"的答复

刘红伟委员、梅花.托哈依委员、欧治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婚姻档案全区内联网共享的提案收悉。该建议由市民政局承办(市档案局(馆)、市公安局联合办理)。市民政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认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4月22日召开会议研究,指定陈巧芳副局长负责办理落实。于7月11日电话联系了提案建议委员,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杨军利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及时做好婚姻登记档案归档工作。近年来,我市通过婚姻登记工作培训、开展婚姻登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方式,督导各县(市)区规范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对当日登记的婚姻登记档案,做到审核详实,不错不漏。要求工作人员将形成的档案,按照归档要求进行收集、分类、严格保管、确保档案齐全完整,为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二是加快推进我市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针对2012年以前年度的婚姻登记档案,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的相关要求加快录入,通过多渠道尽可能完善录入数据系统。兴庆区通过聘请第三方公司加急录入、金凤区积极与其它县区协调,将部分原区划调整前的档案回收,录入系统。

三是做好婚姻登记查档工作。对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严格要求,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时确保当事人隐私安全,增强保密性,在查阅档案和登记信息调取使用上,对符合查询及使用条件的,积极配合办理,不符合查询条件的,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

四是积极配合自治区民政厅,做好启动“宁夏民政云-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用工作。2012年至2017年年底以前,我市使用的婚姻登记系统是民政部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2017年年底自治区民政厅决定投入使用自建的“宁夏民政云-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针对国家和自治区婚姻登记系统使用交替过渡阶段,银川市主动承担了新系统试用工作。在新系统试用办理过程中婚姻登记处积极将系统不合理、需完善的地方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民政厅,在区、市、县(市)区三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新的婚姻登记系统实现了全区内联网共享新的突破,“婚姻登记信息”已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宁夏人口数据库共享对接,实现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在权限内可以利用共享接口查询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判决生效的离婚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和准确率,进一步预防了“重婚”“骗婚”现象,有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银川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发挥好业务对口部门优势,协助市大数据局积极与自治区民政厅对接,争取早日实现“宁夏民政云-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与银川市大数据共享工作,形成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的服务广大居民。  

银川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市政府督查室(1份)

银川市民政局综合处                  2019年8月23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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