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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9-00169 发布日期:2019-09-17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名 称: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关于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政策落地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关于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政策落地建议"的答复

王海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政策落地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银川市民政局承办。银川市民政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4月22日召开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养老服务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92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杨军利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银川市市辖三区二县一市,共有街道办事处25个,乡6个,镇20个,社区252个,行政村286个。截止2018年底,户籍总人口193.42万人,户籍老年人口28.78万人,占总人口的14.88%

一、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方面

(一)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为居家老人提供综合、连续、个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老年居民医疗健康服务实行网络化管理,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辖区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保健咨询、健康指标检测和健康信息管理等服务。

(二)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转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三)探索开展“互联网+”医养结合服务运用互联网+运营思路,搭建智慧医养综合服务体系,引入北京金牌护士团队,在银川西夏区中关村双创园落户互联网护理中心,建设居家护理平台,提供患者与护士的签约、护理健康管理、健康监测、护理评估、健康评估、和护理质量管理等服务目前正在落地阶段。与银川中房幸福里养老院、宁居祥和养老院联合在兴庆区玺云台、博雅家园和银虹社区建设医养结合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针对老年人开展中医和老年病方面的诊治,医疗机构专家团队定期线上指导开展健康管理评估,同时建立绿色通道线上定向转诊,康复后开展一对一的康复护理指导。

二、创新养老模式方面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8〕64号)文件要求,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步伐,大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旅游养老、农家养老、会员制养老等新兴业态。加快培育老年产品市场。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康复辅具、服装服饰、日常生活等老年用品用具和老年旅游、老年保险等服务产品,以及方便使用的智能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支持发展养老产业、养老服务业等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信息咨询、行业自律、行业自治、标准制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休闲健康养生养老基地,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养老园区,建设能够满足老年人学习、健身、娱乐、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多种需求的老年社区和养老综合体。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多方面开展调研,进一步论证共有产权养老模式在我市的可行性。

三、政策落实方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发〔2015〕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发〔2015〕256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银政发〔2017〕23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8〕64号)等多个政策性文件。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发【2015】8号)文件要求,2018年按照标准市本级共发放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110万元。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发〔2015〕256号)文件规定,2018年发放各类补贴437万元。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8〕64号)文件规定,银川市每年安排50%以上的福彩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向居家、社区、农村和医养结合型倾斜。加大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扶持力度,从2018年起,对用房自建并投入使用的护理型床位,每张床位给予1.7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租用房且租期5年(含)以上及自有房屋改造的护理型床位,每张床位给予1.3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护理补贴制度。建立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今年起对具有本地户籍低保家庭的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政府给予1000元护理补贴,对低收入家庭的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政府给予500元护理补贴,目前已完成2019年补贴资金的核拨工作,共为102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90万元。

四、养老服务价格监督方面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8〕64号)文件要求,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对于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对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由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管,同时加强对价格水平的监测分析。对于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入住人员属于政府兜底保障对象(政府供养人员)的,由民政部门和运营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其他入住人员(代养人员)收费标准,按照“低偿、微利”的原则,由运营方确定,并经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物价部门备案。

五、人才培养方面

为提高我市养老护理人才队伍整体服务水平,提高持证上岗率,2018年委托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组织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人员,包括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人员,以及社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今年计划三季度开展养老护理员的培训。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8〕64号)文件精神,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奖惩机制,提升养老护理队伍职业道德素养。鼓励和支持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凡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中养老护理专业毕业或获得养老护理资格证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9000元补助(60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3000元由市财政和辖区财政各承担50%)。

2019年4月,银川市出台了《银川市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等“1+2+7”人才新政,提出实施五大人才工程,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为银川广聚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引进一批适应企业发展的养老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六、政策宣传方面

印发了《银川市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3号)文件要求,重点做好养老政策、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扶持资金发放等相关信息,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临时救助和困难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依据、发入人数、发放标准、资金数额等情况进行全面公开。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普及养老政策。

银川市民政局

2019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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