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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9-00174 发布日期:2019-09-13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名 称:关于银川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号"关于支持银川市民族综合福利院筹建兴泾镇儿童之家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银川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号"关于支持银川市民族综合福利院筹建兴泾镇儿童之家的建议"的答复

马生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银川市民族综合福利院筹建兴泾镇儿童之家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民政局承办,市妇联协办。市民政局在接到代表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制定了办理方案,于4月22日召开会议研究,指定由陈巧芳副局长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8月20日电话联系了提建议的代表,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杨军利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兴泾镇儿童之家的建议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8〕13号)要求和《宁夏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 年)》 的目标任务要求,到2020年,要在每个城乡社区建设 1 所为儿童及家庭提供服务的“儿童之家”实现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全覆盖依托“儿童之家”,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银川市农村“儿童之家”建设由自治区支持建设 60%,40%由各县(市)区自建设;城市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由各县(市)区依托社区资源通过设立 4 点半课堂、“红领巾”之家、社区自办小饭桌、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活动室等阵地逐年完成建设任务。银川市分三年完成“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到2020年实现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全覆盖。西夏区民政局于2017年-2019年在兴泾镇西干村、十里铺村、泾华村、黄花村、泾河村、兴盛村等所有村部建立了“儿童之家”,截止目前,兴泾镇所有村级“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已完成。因兴泾镇民生社区与泾华村合署办公,兴顺苑社区与黄花村合署办公,为节约建设资源,民生社区与泾华村共用泾华村“儿童之家”、兴顺苑社区与黄花村共用黄花村“儿童之家”;惠台村是泾华村的一个组,涝池村是十里铺村的一个组,因搬迁到镇区,户籍也相应转为城镇户籍,后期都将划到兴泾镇已有社区或将成立新的社区。

二、关于建设银川市困境儿童督导员培训实务基地的建议

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兴州街555号,建筑面积约1800余平方米,开辟了生活服务区、教育治疗区、技能培训区,内设有未成年人接待室、起居室、心理治疗室、文体娱乐室、视听室、手工图书室、多功能厅等功能房间,中心通过资源链接,引入社工、教育、心理等专业技术人才,承担着我市未成年人的临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等工作。2019年7月,中心经再次打造升级,成为一个大型“儿童之家”,即全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实务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行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实务培训,并建设专业服务团队,充分发挥中心功能。

三、关于培养困境儿童服务专业团队的建议

一是通过银川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实务基地为全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行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实务培训,并建设专业服务团队;二是积极打造“儿童之家”示范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吸引大学生、科普志愿者等参与儿童关爱服务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关爱保护工作。2019年7月我市链接整合社会组织资源组建银川市首个儿童之家专家志愿服务团队,分别与宁夏昊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5家专家服务团队签订志愿服务协议,通过心理危机干预、家庭教育、女童保护、专业社会工作等为我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开展志愿者服务。

银川市民政局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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