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640100-108/2019-00176 发布日期:2019-09-13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名 称: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号"关于推动养老护理人才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号"关于推动养老护理人才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王炳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养老护理人才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银川市民政局承办。银川市民政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4月22日召开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养老服务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819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杨军利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鉴定方面

按国务院及人社部要求,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号召,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认定,其中生活照料服务类技能工种取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仅保留孤残儿童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三个工种,人社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但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也就是说国家只是停止了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的认定工作,但并没有取消养老护理员这一职业,养老护理员这一职业将长期存在。养老护理员作为新兴职业,呈现需求大于供给的总趋势。但不可忽视的现状是从业人员素质低、收入低,导致整体水平低。针对这些问题,各相关部门都在积极努力,市民政局也根据您的建议积极向自治区民政厅提出了制定自治区级的养老护理工作规范和标准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和标准化工作开展,在各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工作规范和标准制定工作。

二、关于积极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方面

一是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银政发〔2017〕233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到80%。目前,银川市养老服务行业持证上岗率达到了70%。为提高我市养老护理人才队伍整体服务水平,提高持证上岗率,2018年委托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组织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人员,包括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人员,以及社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今年计划三季度开展养老护理员的培训。

二是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奖惩机制方面。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8〕64号)文件精神,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奖惩机制,提升养老护理队伍职业道德素养。鼓励和支持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凡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中养老护理专业毕业或获得养老护理资格证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9000元补助(60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3000元由市财政和辖区财政各承担50%)。

三、关于养老护理专业教育方面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文件中将“设立和培育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训基地”列为重点工作任务,下一步我们的工作是要加快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引导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围绕社会对养老服务领域专门人才的需求,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大培养力度,满足社会需求。协调教育部门按照国家专业设置要求,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培养目标和内容,加快开发相关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双师型人才使用。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在职培训,制定康复、护理人员服务标准,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

银川市民政局

2019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