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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9-00196 发布日期:2019-08-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名 称:落实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落实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银川市民政局认真落实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和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作用,围绕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强力推进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积极推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根据《关于建立银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调整机制意见》,以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银川市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主要参考数据,采取消费支出比例法测算得出新的低保标准。起草完成了《关于提高银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召开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工作联席会议。目前,请示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审定。

二是认真落实市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任务,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发放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金。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要求各县(市)区准确把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切实抓好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制“就学救助政策宣传海报”下发三区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进行张贴,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落实资金,申请市财政安排专项预算资金206万元,为实施该项目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市辖三区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第一批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经统计,第一批共有186人符合就学救助条件。

三是组织开展城市困难群体全面排查工作。为全面摸底掌握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健全主动发现长效机制,强化救助响应,不断补齐救助不足短板,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制定印发《开展城市困难群体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主动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在全市开展困难群众全面排查工作。截至7月底,全市各基层民政部门共排查城市困难群体4726户,其中: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928户,未整户纳入低保家庭1320户,以及未纳入低保和低收入救助,但因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重度残疾、医治重病、就学、下岗失业、就业困难等原因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城市困难家庭2478户。已有4692户移交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入户核查,其中,入户核查3363户,核查率为72%。根据调查评估结果,新增救助家庭196户,其中:新增纳入低保130户、低收入52户、临时救助12户、1户特困集中供养、转介其他部门获得救助1户。

四是组织修订《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程序,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19年4月下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宁民规发〔2019〕1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力量对《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和相关行政文书进行了修订,将原办法与2018年出台的《银川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进行合并,修订办法进一步明确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如何界定、人户分离情况如何处置、家庭收入中的赡抚养费如何计入、刚性支出如何界定与扣减等问题。同时,配套新办法,修订低保和低收入审核审批过程各环节应填报的行政文书。目前,办法修订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与县(市)区民政局意见,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后,上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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