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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7-2546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17-09-15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牧局 发布日期:2017-09-15
名 称:关于转发市食安委关于印发《银川市迎接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食安委关于印发《银川市迎接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牧局、局属各有关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安办对银川市食品安全督查各项准备工作,现将《银川市食安委关于印发《银川市迎接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食安办发【2017】2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农牧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对照考核细则,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于9月4日前上报市农牧局。 

  二、把握时间节点。全市重点督查时间为2017年9月7日至8日,各单位要于9月4日前将有关的监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完毕,成册装盒,以备检查。局属事业单位:银川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屠宰办公室、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作为市农牧局重点农产品生产监管指导单位,每个单位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目标任务要求,各自整理相关档案材料,成册装盒,于9月5日前报送市农牧局农产品质量监督科,以备迎检。 

  三、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市食安委要求,各单位要加强花博会、古尔帮节等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附件:银食安办发【2017】28号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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