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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8-9364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18-10-09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牧局 发布日期:2018-10-09
名 称:银川市农牧局开展“放心消费在宁夏”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银川市农牧局开展“放心消费在宁夏”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优化改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等37个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工商消字[2018]108号)文件精神,银川市农牧局开展“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持续培育“三品一标”认证产品,“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和产量逐年增长,打响我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工作全面推行,我市食用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按照自治区创建活动方案分工精神要求,一是完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农产品生产者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加大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农兽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严查非法添加物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三是加强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稳步提升市级检测机构的监测能力和检测范围,逐步增强县级检测机构的检测水平,完善乡镇和生产基地及园区的快速检测站点建设和使用。四是持续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充分展示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建设成果和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五是农产品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抽检力度,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依法加强监督监查和监督抽检,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农牧局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银川市农牧局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农牧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农牧局和局属各事业单位的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

(二)落实目标任务。市农牧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要紧紧围绕放心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将“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融入本部门业务工作,融入年度工作计划,抓实任务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农牧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三下乡”、食品安全宣传等活动,有效引导消费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维权意识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及时总结“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的经验,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打响“放心消费在宁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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