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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9-0003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19-03-26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03-26
名 称: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依据农业农村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工作的具体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确保我市绿色、有机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许可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

坚持严字当头,强化风险意识,突出抓好关键点、高风险产品审查。

(一)做好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工作。坚持精品定位原则,优推动龙头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开发绿色食品鼓励精深加工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生产企业申报绿色食品。建立绿色食品内检员先培训后申报机制,全面推进企业内检员前置条件审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绿色食品申报受理、现场检查和续展工作。县工作机构负责挖掘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督促指导获证企业落实标准化生产,积极使用标志,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影响力。市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开展辖区内绿色食品许可审查工作。县工作机构督促企业提前3-6个月向市工作机构提交申请,确保在作物生长动物养殖产品加工期内开展现场检查产品抽样检测。需要续展的企业见《2019年银川市绿色食品续展企业名单》(附件3)

做好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许可工作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以下简称“绿色生资”)在优化农业投入品结构,规范投入品使用行为,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促进养殖业产品申报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提升绿色食品的优质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各级工作机构要鼓励优秀企业申报绿色生资,推动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和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使用绿色生资,组织生资企业参加绿色食品博览会,提升绿色生资品牌影响力。绿色生资标志许可工作要求与绿色食品标志许可相同。

推进有机农产品认证。扩大中绿华夏有机认证品牌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引导一批产品特色强、市场销路好、品牌影响力大的企业加入有机农产品开发行列,推动有机农业发展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增加有机农产品供给。

实施品牌农产品培育项目今年银川市将继续加大品牌农产品扶持力度,计划对新认证的绿色食品、绿色生资、有机农产品和再认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给予补助。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做好品牌农产品认证的组织工作,努力挖掘资源,推荐具备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申报。

    抓好获证产品证后监管工作

(一)开展绿色食品年检。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工作机构”)将会同县(市)区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完善落实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对辖区内需要年检的绿色食品企业,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于2019年10月15日之前将企业年检工作总结和相应工作记录等报送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宁夏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宁夏绿办”)。需要年检的企业见《2019年银川市绿色食品年检企业名单》(附件1)。

(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抽检。配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和“宁夏绿办”按照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对绿色食品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进行抽检,按照国家标准对有机农产品进行抽检,以确保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对风险较高的产品和地区,“部中心”和宁夏绿办将加大抽检比例。

(三)开展绿色食品包装标识检查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各县(市)区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及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企业产品包装标签专项检查。强化企业用标意识,引导企业积极用标、主动用标、规范用标。密切关注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包装,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包装材料印刷工作,减少因绿色食品标准调整变化而导致部分包装材料损失。各县市区在10月30日以前至少开展一次包装标识专项检查。

开展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检查

稳步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原料供应、产销对接为重点建设基地,促进绿色食品申报。要落实好基地自查、市级检查和宁夏绿办年度监督检查三级监管制度。根据《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2019年我市5个基地证书到期,需要续报。(续报基地名单见附件2)。

请各县(市)区基地管理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基地续报和年检准备工作。续报的基地要在4月底以前提交续报申请材料,宁夏绿办5月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部中心6月组织验收。年检的基地要提前将基地建设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环境现状证明材料提交给宁夏绿办,以保证在作物生长期进行现场检查。各县(市)区要督促落实好基地自查,同时配合做好“宁夏绿办”现场检查和“部中心”验收工作。

三、做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农质发〔2018〕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农质发〔2018〕1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账号开通和发放工作的通知》(农质管函〔2018〕147号)的有关精神,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有关工作。

做好绿色食品申报与续展环节追溯工作 

1.自2019年1月1日起,初次申请和续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追溯平台”,http://www.qsst.moa. gov.cn),完成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完成主体注册的,市级机关将不予受理。证明材料可以是生产经营主体完成注册后的信息表或截图,也可以是县级及其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已完成主体注册的证明。

2.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生产经营主体,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在国家追溯平台注册。

3.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在2019年1月1日前已受理但未完成绿色食品颁证程序的生产经营主体,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在国家追溯平台的主体注册工作,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宁夏绿办。

做好有机农产品认证与再认证环节追溯工作

1.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申报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在申报之前,须完成在国家追溯平台注册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上),否则不予受理。

2.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在国家追溯平台的主体注册,否则再认证不予受理。

四、加强品牌宣传推介

(一)组织开展第二届“春风万里,绿食有你”宣传月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绿色食品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媒体记者进基地、进企业开展广泛的新闻宣传报道。充分依托官方媒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形象公益宣传。市农业农村局将在5月份组织六个县市区同时开展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等活动。

)积极参加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第二十届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将于11月在河南郑州举办。展会突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形象,强化产销对接,培育消费市场组织和鼓励企业参加展会对提升我区优质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积极作用。各县市区要对辖区企业进行摸底,认真组织企业参加博览会。

(三)组织开展“寻找最美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行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组织开展“我与绿色食品30年”征文、绿色食品随手拍等活动。各县市要积极挖掘典型,遴选一批在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质量监管、品牌宣传、市场营销、环境保护、扶贫攻坚等方面的典型企业,树立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标杆企业”,讲好生动故事,唱响发展主旋律,凝心聚力,共同营造绿色食品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9年宁夏绿色食品年检企业名单》

2.《宁夏绿色食品续报和年检基地名单》

3.《2019年宁夏绿色食品续展企业名单》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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