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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7/2021-0013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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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
名 称: | 关于做好奶牛、肉牛、滩羊规模养殖场星级 评定和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印发奶牛、肉牛和滩羊规模养殖场星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农局(牧发)[2021]10号)和《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及认定活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评星定级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及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奶牛、肉牛、滩羊一星级、二星级评定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认定。填报申请书,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银川市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开展现场验收,于6月20日前将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认定材料报自治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并对奶牛、肉牛、滩羊规模养殖场进行三星级、四星级评定。
二、抓好任务落实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健全星级评定和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机制,确保示范场遴选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实地考核、逐条评价、严格把关、宁少毋滥。评定通过后,应在相关政府网站、农业信息网站或县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三、加强示范推广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星级评定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及认定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评定活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和工作成效,加快推进示范场建设。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