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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21-0013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1-05-27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5-27
名 称:关于做好银川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银川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和《宁夏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为做好银川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

畜禽种质资源是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畜禽种质资源群体数量和地区分布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为摸清我市畜禽和蜂遗传资源家底,发掘一批新资源,科学评估资源珍贵稀有程度和濒危状况,实施有效保护,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资源基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本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认真组织,实事求是,做到相关工作部署到位、有关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进度督导到位、工作经验总结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现成立银川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成员如下:

组  长:王建波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孙宏军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罗  燕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科长

        段洪威 银川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褚  钊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四级主任科员

        王小龙 银川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闫永胜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

        李淑娟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

        马永香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 

        张  平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树军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学军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银川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段洪威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普查目的摸清我市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科学评估其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的变化情况,发掘一批新资源,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二)普查范围。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普查品种包括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猪、牛、羊、鸡、鸭、鹅等17种传统畜禽和梅花鹿、马鹿、水貂、银狐、貉等16种特种畜禽,以及适用于《畜牧法》管理的蜂和蚕遗传资源,含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达到乡村全覆盖,品种全覆盖。

)普查内容和方法。各县(市)区要成立专业普查队伍,可依托基层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等力量,以行政村为单位,对照“《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统计表”,普查畜禽遗传资源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经普查确认存在的品种,填报“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按村分品种汇总,以乡镇为单位审核填报“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形成并提交“县级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经普查,未发现的或初步判定为灭绝的品种,如实上报有关情况。同时发掘一批新资源(新发现资源是指未列入畜禽品种名录的地方品种),以乡镇为单位审核填报“新发现资源信息登记表”,形成并提交“县级新发现资源信息汇总表”,积极配合上级机构开展数据核实和抽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村级防疫员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完成县域内普查工作,各县市区根据《宁夏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填报相关表格并将普查数据录入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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