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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7/2021-0014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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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名 称: | 关于上报农用残膜回收台账相关资料的通知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相关督察要求,请各县(市)区组织乡镇、村建立健全种植基地农用残膜回收台账,务必在5月28日前,将2019年和2020年农用残膜回收工作总结、农用残膜回收台账(参照附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行政中心9楼934室),电子版资料发送到农田建设科邮箱。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务必重视此项工作,今年农用残膜回收工作将纳入秋季农田水利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联 系 人:王占强、张丞
联系电话:0951-6889047
联系邮箱:nxycnjk@163.com
附件:农膜回收利用台账
附表:
2019年、2020年农膜回收利用台账
乡镇、村 | 基地名称 | 农膜 覆盖 面积(亩) | 地 膜 使用量 (公斤) | 棚 膜 使用量(公斤) | 地 膜 回收量 (公斤) | 棚 膜 回收量 (公斤) |
备注:1、按蔬菜种植基地(园区)填写;2.基地包括:设施园区、露地蔬菜基地、供港菜基地、合作社(种植大户)的基地;3、地点具体到村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