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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21-0022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1-08-30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8-30
名 称:关于申报“银川鲤鱼”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银川鲤鱼”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渔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增加“银川鲤鱼”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区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通知》精神, 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制定了《“银川鲤鱼”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现按照方案要求,结合银川市渔业现状,决定组织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主体所在地域: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银川鲤鱼”地理标志农产品授权使用的渔业企业、合作社。

(二)申报主体必须为“银川鲤鱼”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

(三)申报主体鲤鱼养殖规模100亩以上,年产“银川鲤鱼”50吨以上,建有工厂化设施养殖流水槽5条以上;

(四)申报主体三年内无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五)养殖鲤鱼品种为黄河鲤鱼,亲本、苗种来源清晰;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报《“银川鲤鱼”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报表》《“银川鲤鱼”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报书》一式叁份将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

(二)各申报企业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渔业企业、合作社积极申报,审核相关材料,择优选出1-2个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到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71号)。



邮  箱:YNZJ071@163.COM


附件:1、“银川鲤鱼”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申请书

        2、“银川鲤鱼”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报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鲤鱼”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报书


申请单位(使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申请日期:

正文:(包括以下内容且不限于)

一、项目实施方案(围绕《“银川鲤鱼”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第五部分,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措施、数量指标、技术指标、资金投入、效益分析等内容);

二、生产基地面积、产量、产值、产品销售、年利润、纳税、用工情况、职工社保交纳情况、产业带动及前景等情况;

三、生产基地基础设施条件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四、企业在当地产业情况及按照自治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要求开具合格证情况;

五、企业自主品牌及产品品牌注册与使用情况;

六、企业所获的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奖励,产品认证、实施项目情况;

七、以上所有涉及产权、资质证书等复印件,营业执照、水域滩涂养殖证、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证、地理标示农产品授权使用证书、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证书或批复文件,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进入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证明材料。


附件2:

“银川鲤鱼”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报表

   基

   本

   信

   息

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主要养殖品种及年产量


企业


基本


情况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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