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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1-0198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1-12-27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12-31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相关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保证“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营造“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市农业农村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农产品消费旺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易发多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全力抓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和链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加强风险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以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中发现、媒体曝光,自治区、银川市例行监督抽检核查处置不合格农产品以及各级监测出的问题为抓手,针对“两节”期间农产品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薄弱环节,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以农药、兽药、肥料、饲料为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可疑产品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打击制售禁止生产的农药兽药和添加隐性成分的违法行为,落实各项管理规定,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以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企业、农业合作社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为重点,明确监管责任,加强“两节”期间的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健全生产记录,自觉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产品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三是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加大“两节”期间例行抽检和监督抽检力度,规范生产行为。切实发挥网格化监管和辖区内检测机构、检测站点的作用,及时开展定量(性)检测。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判、做好预警,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强化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两节”期间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检查力度。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要加强随机抽检、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大整治力度。要结合“两节”期间农产品生产特点,以时令果蔬和畜禽产品为主要对象,集中开展一次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统筹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业部门力量,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监督等部门,在“两节”期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

四、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夯实生产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大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进展情况。一是要强化指导和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大农产品生产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工作和《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的宣传培训,不断增强生产主体合规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意识和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二是要强化监督管理。在日常巡查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强化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进行重点监督管理,防止虚假承诺合格现象发生。三是要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同时加强对合格证开具情况的巡查检查,杜绝随意开证行为。

五、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培训指导力度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两节”期间,按照“管农产品生产必须管质量安全”的要求,一是要宣传培训相结合。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监管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到种养场所,深入到屠宰加工企业,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指导和培训力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和产地准出。二是要发挥新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生产者、消费者宣传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六、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预判。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三是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控,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于信息不实的恶意炒作,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2月29日上报“两节”期间值班表。2022年2月14日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送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统计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计量单位

数  量

  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户)数


  检查推行合格证制度企业(户)数


  抽样监测场所(单位)

  个(家)


  抽检样品数量


  不合格样品数量


  开展专项检查(联合)


  查获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数量

   公斤


  销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数量

   公斤


  受理投诉


  发出整改通知书


  违法行为查处

查处起数


涉及总货值金额

   万元


  立案查处

查处起数


其中: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数


其中:逮捕人数


  罚款金额

   万元


  没收全额

   万元


  其它事项


        注:1.此表内容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2月13日。

           2.此表请于2022年2月14日前上交至农产品质量监管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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