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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2-0013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2-02-24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3-18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银川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银川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银川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全市畜牧兽医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22〕10号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制定了《2022年银川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2022年银川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银川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2年畜牧兽医工作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市委、市政府稳步发展“牛羊鸡鱼”等现代养殖业发展定位,统筹兼顾保供给和保生态双重目标,着力构建节约高效、种养循环、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总目标,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稳步推进规模经营和标准化养殖,加大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力度,加大兽药、饲料监管力度,加大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推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畜牧生产稳步发展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畜禽产品供应有效保障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持续提高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截至2022年底,银川市奶牛存栏达到24.3万头、牛奶产量达到117.1万吨;肉牛、肉羊饲养量分别达到25.5万头、207万只;生猪存栏量稳定在17万头;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比例分别达到98%、45%、51%,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7%和9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继续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定点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屠宰厂瘦肉精抽检比例达到5%,监督抽检比例达到3%;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4%和98%以上。

三、重点工作

)持续推动畜牧业稳定发展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合理调整我市品种结构。继续大力发展奶产业发展,强化牛羊肉产业,稳定猪禽生产鼓励规模场完善设施装备,提高生产效率

1.加快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要把奶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工作,继续推进现有奶牛场扩规升级、扩群增量,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力度,继续推进奶产业园区建设,按要求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目标。兴庆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4个县(区),以目前奶牛存栏为基数,通过良种繁育、科技支撑、设施升级改造实现提质增效;灵武市继续推进白土岗奶牛养殖基地建设,完善基地配套设施,加强基地招商引资,切实落实相关政策,保障企业利益,确保1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

2.稳步推进肉牛滩羊产业发展。各县(市)区要按照自治区肉牛和滩羊高质量发展任务要求,持续推进辖区肉牛滩羊产业发展。兴庆区(月牙湖乡)、灵武市、永宁县继续推进肉牛养殖基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招商引资、加强良种繁育、扩大养殖规模;贺兰县、金凤区、西夏区在稳定养殖规模、调整养殖区域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养殖品种改良,强化品种改良能力,确保12月底前完成全市肉牛饲养量达到25.5万头、肉羊饲养量207万只目标任务。

3.持续做好良种改良工作。各县(市)区要依托自治区良种改良相关政策,加强奶牛品种改良和高产良种核心群培育,继续推进辖区肉牛、滩羊良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工作,提高规模养殖良种覆盖率。截至2022年底,持续推广奶牛优质性控冻精7万支、性控胚胎3000枚;肉牛冻精3万支,改良能繁母牛1.5万头,促进母牛存栏稳定增长。

4.继续稳定猪禽产业发展。稳定猪肉产量,培育现代蛋鸡种业基地,扶持“晓鸣牌”雏鸡品牌建设,持续扩大九三零在全国蛋鸡行业扩繁生产科技研发影响力,确保2022年生猪、禽类饲养量稳定在30万头、350万只。

5.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养殖环境控制和生物安全水平,创建国家、自治区级牛羊标准化示范场5个。鼓励养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

6.继续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配合农业农村厅做好2021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工作,确保2021年度考核任务圆满完成。压实各辖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因场施策,确保我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加强我市重点入黄排水沟沿线、湖泊水域附近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巡查指导。加快现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配套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提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

7.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险联动、财政补偿和企业合理承担的运行机制,优先支持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和废弃秸秆一体化、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继续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暂存冷库建设,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提高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8.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扎实做好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确保春防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秋防工作9月初全面启动,力争10月下旬完成群体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及时全面开展春(秋)季集中免疫后期的补免工作西夏、金凤、永宁等县区对2021年发生过畜间炭疽疫病所在乡镇所有易感家畜进行免疫;各辖区结合实际,适时开展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牛羊魏氏梭菌病等疫病风险评估,有效组织落实免疫或监测净化措施,年底有相应工作总结及时组织开展强制性免疫动物疫病预警监测。

9.做好其他重大动物防疫工作。

一是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按要求及时规范报送口蹄疫、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按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并开展全市监测结果分析预警。

加强动物疫苗管理和应急物资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市属单位完善内部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值守制度、人员队伍等的建设;更新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重大动物免疫疫苗的储藏安全储备有能处理2-3次县级突发动物疫情事件的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组织建立市、县两级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落实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落实重大节日期间及前后应急管理工作

动物疫情监测阳性核查处置及评估工作。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对重大动物疫情或监测阳性做好及时上报和处置工作。根据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组织应对突发各类动物疫情,充分发挥县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能,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各类疫情,同时市级单位要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指导、服务、监督工作,在疫情处置完毕后,市、县两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疫情评估。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兽医主管部门全面落实辖区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要对辖区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底数清、情况明,及时通过生物安全监管承诺书、专项监督告知书、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全面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五是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持久战。各县(市)区要继续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各项措施,强化生猪养殖环节排查巡查,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加大生猪养殖、屠宰、贩运、加工等各个关键环节监管力度。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压紧压实各辖区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障生猪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10.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犬只投药驱虫,犬粪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加强家畜屠宰管理和免疫接种,确保家犬感染率控制在4%以下,家犬驱虫覆盖率达85%以上,牛羊包虫囊感染阳性率下降到3%以内,新存栏家畜免疫接种率不低于85%。同时做好畜间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全面开展防治政策和策略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自治区和银川市相关工作要求,在做好畜禽免疫接种的同时,加强对养殖、屠宰等从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并有计划的开展动物防疫员、兽医人员及养殖人员的宣传培训,严防疫病扩散。

11.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加强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监管,制定动物检疫电子出证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产地检疫率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有关工作,强化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做好辖区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定点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屠宰场瘦肉精抽检比例达到5%,监督抽检比例达到3%。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监管。

(三)切实抓好畜牧兽医政策项目有关工作

12.扎实做好扶持政策制定工作。各县(市)区要依据辖区资源禀赋和畜牧产业结构特点,以乡村振兴和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总目标,加快制定2022年度畜牧兽医扶持政策。各辖区结合“大学习大轮训大调研”活动,用好活动成果,制定一批接地气、见实效的畜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完成辖区年度目标。

13.扎实做好有关项目和政策推进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2022年度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工作,积极与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县区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摸清畜牧兽医行业有关项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新建项目如期动工、在建项目按期完工、各级扶持资金按期拨付。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快推进粮改饲、奶牛性控冻精、高产优质苜蓿、标准化示范场建设等自治区级扶持政策实施到位;白土岗养殖园区消毒清洗中心、奶牛服务中心、饲草配送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园区配套项目要督促其按期完成并及时投产;加快推进蒙牛集团(灵武)西北奶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百亿集群等重大项目有序开展并按期完工。

(四)严格监管监测制度,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4.扎实做好兽药监管工作。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追溯管理,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做好兽药GSP推进兽药休药期承诺书制度实现畜禽养殖、动物检疫、屠宰监管环节责任链有效衔接和可追溯管理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逐步实现兽用抗菌药用量零增长。

15.扎实做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建设畜禽定点屠宰场视频监控系统,各辖区严格落实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及瘦肉精检测主体责任,开展生猪屠宰溯源标识管理。加强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坚决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屠宰场点,维护屠宰行业正常发展秩序。

16.加大饲料生鲜乳和肉制品的监管力度强化饲料行业科技创新和质量提升,完善全覆盖、动态化监控机制,落实企业生产“第一责任”和“市县监管”主体责任,提高主动防控风险能力。落实饲料添加剂和饲料药物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严格饲料生产许可审核,推进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相结合、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相结合,做好质量卫生、违禁物质、牛羊源成分和药物饲料添加剂专项监测。开展以“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整治、规范抗生素等违禁药物使用及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等为主的专项行动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对奶牛场、奶站、运输车三个重点环节监管,坚决取缔不合格奶站和运输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7.扎实做好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继续推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按照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抓好动物疫病免疫抗体集中监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等结果应用,促进畜牧兽医行业转变作风。

18.强化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对辖区大型养殖基地、畜禽粪污处理场、畜禽定点屠宰(场)、兽药和饲料生产企业、病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兽医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充分应用人防、物防、技防等综合预防措施,不断提高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


  附:2022年畜牧兽医工作任务表

                             2022年畜牧兽医指标任务表

县区名称

奶牛存栏数

牛奶产量

全产业链产值

肉牛饲养量

  滩羊饲养量

  兴庆区

3.6

16

15

2.3

11

  金凤区

0.5

2.4

2.1

0.6

3.5

  西夏区

2.3

14.5

9.6

2

6

  永宁县

1

4

4.2

8

38.3

  贺兰县

4.9

27

20.4

4.6

29.2

  灵武市

12

53.2

50

8

119

  合  计

24.3

117.1

101.3

25.5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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