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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282123/2022-0047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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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0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
名 称: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2022年全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资监督管理,强化供应质量,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厅、供销社合作联社联合制定了《2022年全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为了强化落实该项工作,特提出具体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领会、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领会《要点》精神,组织主要领导和负责人、工作人员一一对应工作内容进行商讨,确定工作的路径、方法、人员安排和督查问题的处理等,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二、强化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要点》要求,以县域为单位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打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为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农资质量排查检查。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检查;二是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专家队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急需农资的监督抽查。
(二)强化农资执法办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专项行动,加强种业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农用薄膜宣贯和监管执法行动,推进农田“白色污染”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有线索必查、有问题必究,做到查办必有果、违法必处罚。通过适时公布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威慑违法行为人。同时组织专业大比武、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办案能力。
(三)创新农资监管方式。一是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农资产品准入门槛,严格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审批登记程序、农资经营店规范管理和假劣农资、禁限用农兽药的销售。淘汰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限期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公告淘汰的甲拌磷等4种高毒农药。二是强化化肥产品行业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兽药信息化监管平台运用和供销系统农资追溯工作。三是推动农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依法公开相关政府部门产生的涉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并统一归集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探索推行“合格证+检贴联动”智慧监管模式,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评优奖励等挂钩,将严重失信主体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信用化、精准化管理。
(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一是畅通优质农资供应渠道。组织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控、低毒农药替代高毒农药试验示范和供销系统农资企业加快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二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进一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鼓励支持农资合作社、直销直供、连锁经营、农资电商等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保障放心农资下乡。三是加强农资行业技术支撑。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检测,为相关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检测服务。
(五)开展农资打假“净网”行动。一是督促电商平台和商户开展网络销售种子、农药、兽药等农资经营自查自纠活动,消除隐患,以防害农事件发生。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农药兽药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督,压实电商平台和商户的主体责任,维护正常农资市场秩序。
三、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一)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组织协调,适时联合开展农资形势分析、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信息的通报、反馈及共享,实现从源头到田间全链条各环节的有效监管。
(二)强化上下联动。对群众反映的假劣农资问题,各级有关部门要上下齐心、联动发力、迅速反应、有效应对,持续跟进。严禁一转了之、应付了事。
(三)强化区域协同。针对农资“忽悠团”流窜作案、假劣农资跨区流通等问题,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线索通报和案件协查工作,收到协查函的地区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一地立案、多地协作、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四)推进社会共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行动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资打假。加强农资领域维权服务指导,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考核机制
以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为依据,把属地责任、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执法办案成效、报送信息数据等内容纳入质量工作考核、平安城市创建考核中。优化考核指标,推动落实落细农资打假工作各项任务。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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