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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8-25409 发布日期:2018-04-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牧局
名 称:2018年银川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银川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活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转基因种子和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行为,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8】2号)和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农科发【2016】14号)要求,制订2018年银川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认真落实农业转基因监管职责,以玉米、水稻为重点,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非法试验、种子生产经营、种植和加工等行为,确保我市不发生非法试验和种植案件的发生。 

  (一)坚持突出重点。紧盯研发单位、育制种基地、加工企业等重点,强化研究试验、品种审定(登记)、种子生产经营、产品加工、产品标识监管力度。 

  (二)坚持查早查小。加强源头管理,防范转基因材料、种子扩散,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斩断非法种植的源头。 

  (三)坚持监管协同。强化职责分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调,努力形成市场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管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新局面。 

  二、监管任务 

  (一)加强研究试验环节监管。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转基因研发单位和研发人员“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审批制度,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线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对未经审批的试验项目,一经发现,立刻终止试验并按规定严肃处理。二是严格过程管理。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检查安全隔离等落实情况,试验结束检查残余物和收获物处理、保存情况,严防转基因试验材料非法扩散。 

  (二)加强种子环节监管。一是加强制种基地和种子加工经营环节监管。我市农业执法部门要把加强种子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监管放在种子监管中的头等重要位置,以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在春耕备耕前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落地。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查非法转基因种子进入市场。坚决取缔非法种子经销点,坚决打击进村入户推销未经审定种子的非法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农民从正规渠道购买种子,确保农民用上安全、放心、优质的种子。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的生产经营者,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二是严把品种审定(登记)环节监管。严格落实非法转基因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登记)的要求,对参加区域试验的主要粮食作物品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保证审定通过的品种100%无转基因成分。三是加强宁夏南繁育种基地监管。组织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严查非法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行为。 

  (三)加强种植环节监管。我市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明察暗访,利用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方法,重点对种植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的种植单位和农户,加大检查排查力度。一经发现非法种植的,一律铲除,同时要追根溯源,查出源头,查明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相关责任。我市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将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属地化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县(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机制。银川市农牧局(银农发【2017】191号文件)已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牧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要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举报监督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对非法研究试验、经营、种植转基因作物的行为进行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宣传,抓好业务培训。我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要做好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宣传工作。利用法制宣传月、新兴媒体等传播平台,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校,社区和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让公众理性、科学、客观看待转基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了解和认知度。要加强对农业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在转基因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工作安全 

  (一)制定方案。各县(农业执法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区域特点,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农业执法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并将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报银川市农牧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同时抄送银川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银川市农牧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0951—6888992 

  银川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0951—4110749 

  联系人:徐兴国    田向明 

    箱:ncp6889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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