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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0-117/2017-00059 发文字号 生成日期 2017-12-2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牧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牧局 关 键 字 秸秆禁烧 综合利用 以奖代补 资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银川市2017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第二批农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银川市2017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银农发〔2017〕223号),我局制定了银川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考评标准,根据各乡镇(街道办)耕地面积确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计划表。

  依据自治区环保厅、银川市《电视问政》栏目、我局督查通报等,全市发生火点23个(我局发现9个火点),按照方案要求,对于发现火点的12个乡镇(街道办)取消奖补资金,扣除的138万元资金奖励各县(市、区)农牧局,由各县(市、区)农牧局根据平时监管情况,用于对秸秆禁烧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进行奖励,可用于购买割草机械发放各乡镇、村,也可以用于清除和运输杂草的各项费用。

  现将银川市2017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6888417,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银川市各乡镇(街道办)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资金总额

  奖励资金

  乡(镇)

火点次数

原计划资金

扣除资金

乡镇(街道办)以奖代补资金

贺兰县农牧局

  85

  40

  常信乡

  6

  20

  20

  0

  习岗镇

  1

  20

  20

  0

  洪广镇

  无

  15

  0

  15

  立岗镇

  无

  15

  0

  15

  金贵镇

  无

  15

  0

  15

永宁县农牧局

  70

  50

  胜利乡

  1

  10

  10

  0

  望洪镇

  2

  15

  15

  0

  望远镇

  1

  10

  10

  0

  李俊镇

  3

  15

  15

  0

  杨和镇

  无

  10

  0

  10

  闽宁镇

  无

  10

  0

  10

灵武市农牧局

  57

  20

  梧桐树乡

  2

  10

  10

  0

  崇兴镇

  1

  10

  10

  0

  东塔镇

  无

  5

  0

  5

  郝家桥镇

  无

  15

  0

  15

  马家滩镇

  无

  2

  0

  2

  临河镇

  无

  5

  0

  5

  白土岗乡

  无

  10

  0

  10

兴庆区农牧局

  35

  10

  通贵乡

  1

  10

  10

  0

  掌政镇

  无

  10

  0

  10

  大新镇

  无

  5

  0

  5

  月牙湖乡

  无

  10

  0

  10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

  22

  5

  丰登镇

  2

  5

  5

  0

  良田镇

  无

  10

  0

  10

  满城北街街道办

  无

  2

  0

  2

  黄河东路街道办

  无

  5

  0

  5

西夏区农牧水务局

  31

  13

  贺兰山西路街道办

  2

  3

  3

  0

  镇北堡

  1

  10

  10

  0

  兴泾镇

  无

  10

  0

  10

  西花园街道办

  无

  2

  0

  2

  朔方路街道办

  无

  3

  0

  3

  宁华路街道办

  无

  3

  0

  3

合计

 300

  138

   

  300

  138

  162


银川市农牧局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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