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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0-117/2018-25630 发文字号 银农发[2018]146号 生成日期 2018-05-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牧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牧局 关 键 字 有机水稻 种植成本 保险项目 保险费 补贴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17年有机水稻种植成本保险项目保险费补贴的通知

 

永宁县农牧局、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016]27号)和《银川市保险支农创新服务实施方案》(银农发〔2017〕170)文件精神,有机水稻成本保险每亩保险金额2800元,费率4%,保险费112元/亩。银川市财政每亩补贴77.5%(86.8元),农户每亩自缴5.36%(每亩6元)。经人保财险公司申请,市农牧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2017年人保财险公司共计完成11435亩有机水稻成本保险,按银川市财政补贴77.5%的标准,市财政共计补贴人保财险公司保险费共计992558元。并在银川农业网公示,无异议。现将补贴人保财险公司保险费共计992558元,予以下达。 

  人保财险公司作为有机水稻成本保险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到专款专用,将补贴资金专门用于有机水稻成本保险项目,促进有机水稻的发展,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附件:2017年有机水稻种植成本保险项目保险费补贴表 

 

 

  银川市农牧局                      

  2018年52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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