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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7/2018-93677 | 发文字号 | 银农发〔2018〕418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30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牧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牧局 | 关 键 字 | 2018年 “五优”蔬菜 基地项目 资金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农牧局、各有关企业、合作社:
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银川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18〕194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组织企业、合作社开展了“五优”蔬菜基地创建,项目通过申报、审核、现场验收、竞争性评审等程序,市农牧局对各县(市)区初审通过的26家“五优”蔬菜基地项目,评审出了10家经营主体,每家予以8-15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合计100万元。
一、项目评审验收结果
评审工作坚持过程公开透明,各环节的办法和标准公开,项目评审结束后于2018年11月13日-19日在银川农业信息网进行了公示。项目的实施激发了农业经营者扩规提质增效积极性,达到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特”的目的。现将以奖代补资金下达给实施单位,具体名单见附表。对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报告不合格企业,补贴资金将予以追回。
二、有关要求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要严格按照《银川市蔬菜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方案》中的实施内容,专款专用,渠道不乱,投向、环节、标准不变。各县(市)区、各企业(合作社)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银川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18〕194号)中的资金使用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档案收集,严格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做到支出项目齐全、合法合规、手续完备、内容清楚、资料完整。
附件:2018年“五优”蔬菜基地项目资金以奖代补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