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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0-117/2018-93684 发文字号 银农发〔2018〕449号 生成日期 2018-12-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牧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牧局 关 键 字 下达 2018年 蔬菜政策性价格 保险补贴 资金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18年蔬菜政策性价格保险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牧局、各有关保险公司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87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农牧厅、财政厅、宁夏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基本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的通知》(宁价综发〔2017〕4号)要求,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银川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18〕194号)银川市保险支农创新服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三家保险公司完成了银川市2018年蔬菜价格保险承保任务经三家保险公司自验后向各县(市)区农牧局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农牧局三家保险公司完成的保单情况进行了审核,银川市农牧局对承保保单在各县(市)区农牧局审核的基础上进行了审核,结果于2018年12月7日-13日在银川农业信息网进行了公示。

一、项目结果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承保面积29400参保农户3154户,承担保险责任1.04亿元保费收入1075.29万元,其中在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补贴80%的基础上,银川市财政补贴10%,共计拨付补贴资金107.52881万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承保面积11916亩,参保农户764户,承担保险责任3900.41万元,保费收入390.04万元,其中在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补贴80%的基础上,银川市财政补贴10%,共计拨付补贴资金39.0041万元。

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承保面积7761.5亩,参保农户478户,承担保险责任3135.71万元,保费收入313.571万元,其中在自治区价格调节基金补贴80%的基础上,银川市财政补贴10%,共计拨付补贴资金31.3571万元。

以上共计拨付市财政补贴资金177.89001万元。

二、有关要求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要严格按照银川市蔬菜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方案》中的实施内容,专款专用,渠道不乱,投向、环节、标准不变。(市)区、各企业(合作社)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银川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18〕194号)中的资金使用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档案收集严格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做到支出项目齐全,合法合规,手续完备、内容清楚,资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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