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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21-00244 发布日期:2021-09-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小结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小结

 市司法局:

    根据《关于报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有关材料的函》,为贯彻落实我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促进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现将我局2021年1-8月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小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为切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工作,从立足农业发展实际,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出发,坚持依法监管,坚持公正高效,坚持公开透明,制定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明确抽查事项,更新双随机“一单两库”

全面梳理部门权责清单,按照权责清单中的23项行政检查事项制定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上报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编制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工作计划》并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银川市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印发了《银川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及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银川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及联合抽查计划》。

根据市场主体不同和执法人员的业务专长分类更新了《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35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2人,行政执法类事业编人员32人,市场主体名录库392家,均已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

三、确定“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抽查实效

根据科学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双随机”抽样执法检查活动。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市场主体名录库后, 我们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合理明确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2021年1-8月共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检查5次,其中:农业机械安全监督和维修配件经营检查2次,抽查经营主体4家;水产品质量及水产养殖投入品销售检查1次,抽查经营主体4家;种子化肥农药检查2次,抽查经营主体6家。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次,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综合执法监督局开展农资打假检查1次,抽查经营主体10家。检查结果及时在官网向社会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惩处,通过随机抽查,即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确保执法效能。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行政检查人员严重不足。根据《关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更名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银机编发〔2021〕3号)“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并请示自治区党委编办同意,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职责剥离后剩余公益服务职责基础上,将市农业信息中心整建制并入,更名为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不再承担执法职责,行政检查职能由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承担,在开展执法检查时人乎不够,与繁重的执法检查任务不匹配。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落实农业农村厅和市司法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行政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执法联动,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加强涉企检查批准及备案制度落实,加强舆论引导,让各类市场主体知晓了解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方式的转变,做好市场主体的咨询服务,为推进监管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效果,弘扬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行为,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管的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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