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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17-52091 发布日期:2017-08-2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农牧局
名 称:银川市农牧局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及监督检测项目实施方案

银川市农牧局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及监督检测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银川市关于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农业健康发展支持政策》(银农发[2017]118号)文件精神,现制订银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及监督检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银川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精”农业,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为主线,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银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目标 

      以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主线不断提升市级检测中心、县(区)级检测室、各检测站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检测人员队伍素质和技术水平完成市食安委、市农牧局下达的各项监测及抽检任务,计划全市全年完成快速检测4.2万批次以上,定量检测达到950批次以上,全年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争取达到97%以上,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在市级检测中心“双认证”79个检测参数指标的基础上,计划扩项8个检测参数,年底争取达到87个检测参数指标。及时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测,对易造成果蔬农产品残留的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进行综合险评估。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00万元,其中:实验室基础设施10万元;开展检测工作,发挥检测作用160万元;专业技术服务、专项工作宣传22万元;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服务保障(8万元)。 

  (一)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 

  2017年对银川市农检中心实验室硬件设施进行配套补充和升级完善:其中实验室用于扩展新项目补充设备、原有主要仪器设备附配件购置和试验台局部增加等5万元;实验室新增温湿度控制设备2万元;样品制备和存储设备3万元。 

  (二)开展检测工作,发挥检测效能(160万元) 

  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对主要农产品,涉及到所有有资质的指标参数,计划完成速检4.2万批次以上(详见附表2),完成量检900多批次以上(详见附件3)。其中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55万,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7万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3万元,县区各检测室及站点95万。 

  1、市级开展农产品例行抽检和风险评估监测(65万元)。  

     (1)银川市三区(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辖区内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及农贸市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辖区内的主要生产基地或各类市场。2017年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计划完成2000份蔬菜、水果及食用菌和水产品样品的定性监督抽检任务(5万元)。针对银川市三区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等流通领域销售的大宗农产品、水产品进行快速检测,蔬菜、水果、食用菌的检测项目为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水产品检测项目为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全年按季度分4次完成(详见附表4)。抽检范围覆盖北京华联、新华百货、物美、双宝菜篮子、华润万家五大超市门店及北环蔬菜批发市场,三区(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的农贸市场。 

  (2)对群众关注度高,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农产品开展针对性的定量抽检。计划对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鱼肉、蔬菜、水果、食用菌进行抽样检测(35万元)。2017年市检测中心全年计划完成500份定量检测任务,按季度分4次完成(详见附表5)。 

   (3)根据实际情况,对风险性高、存在安全隐患的,群众投诉、社会反应或上级部门指定安排的农产品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我市三区两县一市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采用随机抽样的原则进行。由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执法人员参与共同完成,现场对样品进行封存并签字确认。2017年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计划完成监督抽检任务100份(25万元)。检测参数依据或参考农业部相关标准和规定确定。超出检测中心检测参数范围的,采取整体送检的办法解决。 

  2、各县市区开展农产品例行抽检和风险评估监测(95万元)。2017年将对六个县市区及所辖基层检测站点开展检测工作进行补助,经考核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共计补助95万元,其中补助县(市)区50万元,补助基层站点45万元。(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 

  (1)六个县市区补助办法:对考核合格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补助5--12万元,按照年初农产品质量检测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及参照年底全市食品安全考核名次从高到低排序,分三个档次,每个档次2个,一档补助12万元,二档补助8万元,3档补助5万元。综合考核得8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补助。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全市食品安全考核实施细则》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目标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同时市农牧局将按照年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指标内容对各县市区农牧局进行考核,对认真配合完成农业部、自治区、银川市例行(风险评估)抽检任务,农产品抽检平均合格率在98%以上的县区按照上述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2)基层站点补助办法:原则上每个基层站点补助1--2万元(大型批发市场可适当提高比例),基层站点以奖代补资金按照年初市级下达的任务指标由各县市区农牧局进行初步考核验收,各(市)县区根据本辖区每个检测站点检测数据量完成情况的比重择优推荐4-6家基层站点上报,市农牧局项目领导小组经考评审核后,由市局在农业信息网对基层站点单位、检测数据、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各县市区农牧局可参考以下标准对本辖区内基层检测站点进行以奖代补。 

  考核标准:检测室建设符合要求,检测设备仪品运行正常、检测制度健全,人员培训到位,并及时上传,检测记录和业务档案整理规范,检测数据客观公正,检测数据量在本辖区检测数据的比重靠前的单位,分值在7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范围内按考核分值排序,分三个档次,前10%为一档,每个站点补助2万元;前20%为二档,每个站点补助1.5万元;其余为三档,每个站点补助1万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补助。 

      (三)提高检测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及宣传(22万元)  

       1、快速检测站点检测技术集中与分县区培训3-6次(5万元)。含县区、乡镇、基地园区、配送中心,市场等快速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包括市属六个县市区农牧系统质量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产品检测工作的人员交流学习。 

   2、实验室认证扩项专项技术培训(5万元)。在现有已取得检测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实验室现有设备、人员及农业部、自治区开展检测的情况、计划扩充10个参数指标,聘请专业老师,开展咨询、进行专项技术训练。 

   3、跨省对口交流培训(5万元),计划组织开展外出提高培训班1次。到承担农业部例行抽检工作的检测机构,全面学习抽样检测及实验室管理运维方面的知识。仅限通过双认证的实验室,有一定检测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 

   4、围绕“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媒体宣传,制做专题片、宣传册、展板等宣传工作(7万元)。 

  (四)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服务保障(8万元) 

  (1)聘请有技术服务能力和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对市级检测中心实验室设备及检测技术难题,开展针对性、经常性的技术服务实际操作指导(5万元)。 

  (2)基层站点检测维护(每年3万元)。招聘一家检测技术服务公司全面负责所有基层站点检测设备维护、检测数据上传指导和平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银川市农牧局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评审、检查、验收。 

  组  长:黄振亚  银川市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裴燕琴  银川市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徐兴国  银川市农牧局农产品监管科科长 

          罗银全  银川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项  生  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李学军  灵武市农牧局局长 

          王金成  永宁县农牧局局长 

          吴志军  贺兰县农牧渔业局局长 

          咸  波  兴庆区农牧局局长 

          贺兴瑜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郭锁华  西夏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农牧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农牧局、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也要按照项目规划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开展实施。 

  (二)项目管理。设备完善、能力提升、技术培训;专业技术服务、专项工作宣传;农产品例行抽检和风险评估监测三项工作由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组织实施。开展检测,发挥检测效能工作由各县市区农牧局组织实施,银川市农牧局、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指导监督实施,切实保证市农牧局年初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由银川市农牧局、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验收考核小组,负责项目的考核、评审、检查、验收。 

  (三)资金管理。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承担的项目内容根据完成的工作进度,适时提出申请报告,商财政局同意后分期拨付。县(市)区以奖代补的项目资金经项目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后,年底统一拨付,实施单位要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监督考核。由项目领导小组统一对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各县市区农牧局进行考核验收。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惩措施。银川市农牧局、银川市财政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抽检及检测站点建设等监管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纳入对县区农牧局及局属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任务没有完成,工作推进不力、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农牧部门及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通报批评或约谈,并相应扣减补贴经费。 

  附件1 

  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细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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