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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7/2018-93657 | 发布日期: | 2018-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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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农牧局 |
名 称: | 银川市农牧局今冬明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18〕18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牧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农牧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市农牧局决定从11月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冬春季银川农牧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建设和谐银川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步骤
(一)主要任务
1.重点涉农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粮油加工企业及所属粮库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车间同一时间工作人员超过20人的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涉农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涉农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乡企科,各县(市)区农牧局
2.重点场所。全市以草原防火为重点,做好粮食和畜牧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草原防火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消防演练;对全市设施农业大棚内电线乱拉、卷帘机开关有无漏电保护装置和温棚供暖设施安全,督促消除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建立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农业科、畜牧科、蔬菜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农牧局
3.重点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农牧系统201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的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责任单位: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二)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各县(市)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各涉农企业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到位,明确检查要点,开展排查摸底。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6日前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县(市)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各涉农企业要对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3.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市农牧局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劳动密集型涉农企业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落实情况在银川市农牧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制定完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火灾预防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市农牧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振亚 银川市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裴燕琴 银川市农牧局副局长
王建波 银川市农牧局副局长
王英斌 银川市农牧局副调研员
张惠平 银川市农牧局副调研员
史进录 银川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李鹏飞 银川市农牧局综合事务主管
薛英萍 银川市农牧局农机主管
王 志 银川市农牧局乡企主管
耿 晶 银川市农牧局蔬菜主管
马 龙 银川市农牧局畜牧科负责人
王 颖 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段洪威 银川市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工作由主管领导王建波负责,农机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制定消防工作职责,确保消防工作任务的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为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报送工作工作总结和检查表格报送纸质和电子版送到市农牧局。
联 系 人:薛英萍
联系电话:6889015
电子邮箱:nxycn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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