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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8-8846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8-08-30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8-30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2018-2022)》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2018-2022)》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队、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党委政府和人社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三转一提高”大学习、大讨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人社部发〔20183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社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任务(2018-2022)的通知》(人社厅督〔20182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1881号)、《关于印发银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行风建设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银人社党组发〔20185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2018-2022)》,请抓好落实。 

  一要抓紧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及时、坚决、全面推进工作和整治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想全、想细、想到万一,在具体中深入,在深入中具体。各责任单位都要行动起来,特别是承担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具体经办业务的单位(科室)要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为系统行风建设作出表率。 

  二要确保工作实效。行风建设是一项重要任务,涉及方方面面,一方面要提高站位,树立“100-1=0”的理念,抓紧筹划,细化措施,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另一方面要以实的理念、实的要求、实的措施、实的效果全面推进行风建设任务完成,绝不搞“大呼隆”“一阵风”。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不断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行风建设各小组要加强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坚决动真碰硬,对落实要求走偏打折、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处理,绝不搞“下不为例”,在落实行风建设要求和完成任务过程中真正做到立纲纪、正风气、严查处、共提升。在推进任务过程中要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 

    四要及时报告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能够解决的立足实际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中要注重凝练亮点和经验做法,大力广泛推广。对工作中弄虚作假甚至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隐情瞒报。 

    

  附件: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 

        任务分工表(2018-2022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8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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