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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1/2018-8877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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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2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26 |
名 称: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 银川市贫困村脱贫出列及贫困人口脱贫退出 实施方案》责任分工的通知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队、院:
为切实做好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现贫困村脱贫出列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目标,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8年银川市贫困村脱贫出列及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实施方案》,现将其中由我局承担的相关任务及责任分工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委会决策部署,围绕“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目标要求,深入实施基础设施到村、产业扶持和扶贫小额信贷到户、转移培训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的“四到”脱贫攻坚工程,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条件,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举全市之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退出。
二、脱贫目标
到2018年底16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内,达到“五通八有”目标,1817 户853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退出。其中,脱贫出列的贫困村为永宁县福宁村、武河村、园艺村、木兰村、玉海村; 灵武市漫水塘村、新民村、团结村、兴旺村、狼皮梁村、永清村、西三村、大羊其村、马家滩村、海子井村、杨圈湾村。脱贫退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兴庆区894 户4402名,金凤区347户1322名,西夏区9户41名,贺兰县219户1204名,灵武市348户1566名。
三、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标准
1.贫困村:贫困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达到100%。财政兜底为全市建档立卡特困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责任领导:戴玉荣
责任单位:局社会保障处、市社保局
2.贫困户: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通过有效扶持,使该户人口基本医疗得到保障。认真落实自治区健康扶贫优惠政策,采取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医保报销目录、提高大病救助上限,政府兜底保障等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对大病、重病和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推行个性化签约服务,全面实行“一站式”结算。
责任领导:戴玉荣
责任单位:局社会保障处、市社保局
3.贫困户:贫困户家庭主要劳动力掌握1-2 门实用技术。着力推进就业扶贫,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劳动力意愿,坚持培训与就业挂钩,积极开展“点单式”“配送式”就业培训,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职业技能。
责任领导:谢金海
责任单位:局创业就业培训处、市就业创业局
4.贫困户:贫困户家庭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责任领导:戴玉荣
责任单位:局社会保障处、市社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各项脱贫标准、程序开展脱贫认定工作,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五看十步法”的精准识别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档外”贫困人口进行核实补录,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排查工作于即日起展开,每季度开展一次,严禁“走过场”,要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领导:谢金海、戴玉荣
责任单位:局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处,市就业创业局、社保局
(二)加强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认证贯彻落实2018年银川市贫困村脱贫出列、及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扶贫部门将对脱贫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相关单位严肃追责。
责任领导:谢金海、戴玉荣
责任单位:局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处,市就业创业局、社保局
附件: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银
川市贫困村脱贫出列及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实施方案》
的通知(银脱贫领发〔2018〕5号)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