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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8-8889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8-11-19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11-19
名 称: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队、院:

为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局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2018年银川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会和《银川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18〕18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局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防止火灾发生,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和谐稳定。

二、防控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主要工作

1.突出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办场所、机房、库房等容易发生火情的场所市重点部位。就业局、创业就业培训处、培训中心全力做好“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就业帮扶工作。指导技工学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抓好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做好农民工技能教育培训安全消防生产知识的普及工作。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和农民技能教育培训,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消防防范措施等工作。社保局等单位结合全民登记参保,继续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参保工作,重点落实机关单位、参公管理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做好建筑领域按项目参保工作,重点做好铁路、水利和交通建筑行业按项目参保工作。监察支队要督促用人单位采取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轻作业强度措施,确保安全。公务员处、事业人事处要把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2019年度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学习计划。各单位组织好“911”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化消防宣传“七进”(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家庭、网站)活动和单位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防火管理。

2.摸清底数。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摸清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等情况,并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明确直接责任人。

3.推进治理。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排查违法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文明过节,杜绝使用烟花爆竹,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问题。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4.宣传教育。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消防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水平。各单位要利用网站、“两微”客户端、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加强对安全消防知识的宣传,营造“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四、方法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16日前)。分析消防形势,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7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3.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各单位负责人为单位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15日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自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报工作总结。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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