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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9-0008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9-01-22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1-22
名 称: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银川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央、自治区、银川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部署,以及《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党办〔2018〕94号)要求,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密部署、认真组织,积极推进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4个,分别是: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二)人员情况

1.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定编制数73人,实有总人数66人,其中管理人员中副处级1人、科级及以下1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副高级9人、中级及以下43人,工勤人员2人,司勤人员2人(编外2人)。

2.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核定编制数74人,实有总68人,其中管理人员中副处级1人、科及科以下2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副高级7人、中级及以下37人,工勤人员1人,司勤人员2人(在编1人,编外1人)。

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核定编制数6人,实有总人数15人,其中在编5人;编外聘用人员5人;公益性岗位5人。无司勤人员。

4.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核定编制数20人,实有总人数21人,其中在编人员13人,聘用人员8人(包含司勤人员2人)

(三)改革前公务用车情况

1.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6辆公务车。其中:1辆本田商务车,车号宁A16961,2002年购入;长安面包车2辆, 2006年购入;1辆大众奔腾B70,车号为FC449,2013年购入;2辆皮卡车,均于2013年购入。车辆的主要用途是日常工作检查和基金稽核。

2.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有1辆本田雅阁,车号宁A23582,2004年购入。车辆的主要用途是日常工作检查和检查稽核。

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现无公务车辆。

4.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现有业务用车2辆(长城牌皮卡车,2008年11月购置),车牌号分别为宁AN5840,宁AN5485,聘用专职司机两名。车辆的主要用途是处理紧急公务,前往银川各县区外出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前往宁夏各地市开展技工学校招生,开展银川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等。

(四)司勤人员情况

1.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司勤人员2人,属编外聘用人员。

2.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司勤人员2人,其中在编1人,编外1人。

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司勤人员。

4.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司勤人员2人,编外聘用人员。

二、改革情况

(一)参改人员情况

1.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纳入车改范围的人员在编在职人员66人现有银川市委管理的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任局长,享受管理岗位六级工资待遇,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改革方式,补贴标准按照《银川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银党办〔2016〕46号)文件要求,确定为每月1080元;其他涉改人员按照每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改革方式,实报实销,具体报销方案参照银川市财政局制定的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相关报销制度执行。

2.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车改范围的人员为在编在职人员68人现有银川市委管理的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任主任,享受管理岗位六级工资待遇,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改革方式,补贴标准按照《银川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银党办〔2016〕46号)文件要求,确定为每月1080元;其他涉改人员按照每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改革方式,实报实销,具体报销方案参照银川市财政局制定的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相关报销制度执行。

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纳入车改的人员为在编5人涉改人员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保障公务出行。

4.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纳入车改的人员为在编13人。采取的改革方式是实报实销,依据银川市事业单位交通补贴办法预执行文件,年度报销的总额80000元报销范围用于保障各类业务工作。

(二)拟保留和取消车辆情况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保留车辆总数为4辆,取消车辆总数为5辆。其中:

1.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保留2辆车,一部为大众奔腾B70,车号为FC449,2013年购入;另一部为本田商务车,车号宁A16961,2002年购入,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稽核和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培训和宣传、参保资格审核、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和调查等专项业务用车。取消4辆车,其中皮卡车2辆, 2013年购入;长安面包车2辆,2006年购入。

2.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因保险业务经办需求及稽核工作需要,保留1辆车,具体为本田雅阁,车号宁A23582,2004年购入,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稽核等业务工作。

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取消和保留的车辆。

4.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保留公务用车1辆,具体为长城皮卡,车号宁AAN5840,2008年购入取消公务用车1辆,具体为长城皮卡,车号宁AN5485,2008年购入。保留车辆的原因和用途:该中心在银川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办公,与主管部门银川市人社局属于同城异地办公,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

(三)节支率情况

中央、自治区、银川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及《银川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银党办〔2018〕94号)要求,改革后,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节支率为8.12%,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节支率为9.9%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节支率为11.11%,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节支率为7.35%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目前2名编外司勤人员均保障业务用车,没有需要分流的司勤人员。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目前1名编外司勤人员留用业务车辆出车,1名在编司勤人员将于改革时限内转岗安置。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无司勤人员,不存在司勤人员安置分流。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保留公务用车1辆,留用司勤人员1,另一名司勤人员内部转岗安置。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指导各所属事业单位完善相关制度

指导各所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保留车辆管理、社会化出行保障等公务交通保障制度,做好与差旅费管理制度的衔接,保障所属事业单位公务出行和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做好后续监督指导工作

车改工作结束后,要继续做好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公车管理等监督指导工作。要严格按规定控制报销或发放人员范围,避免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改革倾向,坚决杜绝出现“既报销又坐车”的违规现象;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追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

       方案及相关批复文件

     2.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

       施方案及相关批复文件

     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

       案及相关批复文件

     4.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

       案及相关批复文件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2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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