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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9-0036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9-05-27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5-27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银川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银川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院:

为进一步加强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局党组研究制定了《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27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根据《银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银扫黑办〔2019〕31号)精神,结合本职责,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层层传导大力,形成强大合力,营造人人知晓、参与的社会氛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宣传内容

(一)掀起学习热潮。一是全市人社系统各单位和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列入支部党日活动、干部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学习教育面达到100%二是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的单位、科室要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把准上级要求,掌握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通过学习培训,培养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骨干。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把扫黑除恶工作贯穿于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全过程,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二)加强动员宣传。全市人社系统各单位要工作场所入口处及管理的宣传栏、公示栏、宣传橱窗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内容,电子屏要全天候滚动播放有关内容在人社门户网站、劳动保障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显著位置置顶设置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邮箱。媒体平台每天至少要更新1条扫黑除恶相关内容。

(三)开展专项宣传“三进”活动。进工地,在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明显位置张贴宣传资料,悬挂扫黑除恶治点治乱条幅。进企业、进社区,结合人社部门职责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内容。

(四)编印宣传资料。印制职工(农民工)维权工作手册3万份,重点收录扫黑除恶知识问答,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发放。

(五)重点部位寻找问题线索。全市人社系统各单位,重点是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公区域设置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箱,举报箱要置于办公场所外、监控拍摄不到的位置。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论导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严肃性、敏感性,彰显了党中央对人民福祉的深切关怀。要从党和政府全局工作出发,把握好专项斗争在全局工作的定位,切实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注重策略,讲究技巧,说明危害,努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确认识,避免把关不严、界限不清、内容随意、随意定性,不分场合,专项斗争扩大化等不良影响,挫伤部门群众积极性,激化矛盾,伤害群众感情,影响社会稳定。

(二)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对表达不清,词不达意、错字频出等问题要责成迅速纠正,严防宣传失误引发的负面影响。

(三)统一举报规格设置。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的设置,举报箱名称统一为“XXX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箱”,举报箱封面留有举报电话。

(四)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工作实效性。充分利用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手机APP、 微信公众号、信息简报、展板橱窗等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持续营造强大声势,鼓励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同黑势力作斗争,自觉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引导职工(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切实增强广大职工(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避免被一些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恶意欠薪的施工企业或承包人操纵利用,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全市人社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自查工作。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29日至31日,对各地各成员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5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易文斌  6889390    1389530440

张  华  6080017    zhanghua6080017@163.com

  

  

  

  

  

  

  

  

  

  

  

  

  

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银川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银川市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找准职责定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整治“微腐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人社系统领域内干部职工涉黑涉恶腐败和提供“保护伞”“利益链”行为,为人社领域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结合人社领域的工作实际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重点加强恶意欠薪讨薪、人才资源市场管理、劳务中介管理、劳动用工管理、工伤预防与工伤工亡认定等工作领域干部职工涉黑涉恶和腐败线索收集,重点查处以下三类问题:一是人社领域干部职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人社领域干部职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益链”问题;三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态度消极暧昧,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使人社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得到根本整治努力实现“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教常治”的目标

三、推进举措

(一)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反映。通过互联网站、手机客户端、电话、信访等渠道加强对人社领域内干部职工涉黑涉恶腐败放纵、包庇形成“利益链”,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的受理。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登记和办理情况专门台账,及时更新。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建立协同机制,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时与市纪委、市扫黑办、公安、市直各成员单位等进行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形势,建立线索互通反馈机制。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人社领域干部职工“利益链”“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肃惩处

(三)深挖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严查涉黑涉恶腐败。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信访、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和职业介绍、工伤工亡、行政复议(应诉)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重点群体维稳保障”等九个方面的线索大起底、大筛查、大梳理,深挖隐藏在幕后的人社领域干部职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特别是市纪委、扫黑办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提速办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与市纪委协作处室联合查办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做好苗头预警。将干部职工涉黑涉恶涉乱问题作为执纪监督重点。通过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日常监督,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等形式,加强对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警、早纠正、早处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案酿成大案。

(五)查履职尽责不力,做好自我监督。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干部职工严肃处理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玩忽职守、失职失责行为,导致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对该报送的线索不报送或报送不及时或避重就轻、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和个人,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通过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真正做好自我监督。

四、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院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动人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对发现的每一个黑恶势力“利益链”“保护伞”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及时向纪检监察组和局党组报告。  

举报电话:17709581270

          13895198750

          6888918

    电子邮箱举报:jianchashi68889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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