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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9-0036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9-06-14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6-14
名 称: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便民化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便民化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队、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的决策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根据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便民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互联网+”为依托、“放管服”三位一体,强化互联网思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二)工作目标。2019年,在政务服务方式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配合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完成同城通办事项100项、基层为民代办事项90项及银川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并通过国家验收的目标,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能办,且网上办理率逐年增加。2020年,在政务服务方式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配合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完成同城通办事项150项、基层为民代办事项120项及政务服务标准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的目标,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配合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社区)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人社局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张正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戴玉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东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晓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素蓉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员:王万年  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副调研员、市劳动监察支队长

赵利国  副调研员、人才开发和专技科科长

龙  军  副调研员、事业人事科科长

  纪伏荣  市就创局局长

  张海峰  市社保局局长

慎  茜  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主任

思泽峰  工资福利科科长

宁瑛珗  劳动关系科科长

李  飞  养老保险科科长

王邦桂  工伤保险科负责人

史利新  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科科长

王  颐  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易文斌  劳动人事仲裁监察科科长

黄  莹  政策法规和信访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和信访科,负责协调推进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联合办、集中办”

进一步梳理我局“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联合办、集中办”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

1.“马上办”。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广网上预约、材料预审、视频勘验等便民利企措施,实现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即来即办”。2019年底前企业、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全市50%以上的事项“即来即办”。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人才开发和专技科事业人事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人事仲裁监察科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2.“网上办”。全面应用“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旗舰店)”办理市人社局政务服务事项,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成熟一批公布一批。2019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能办,且网上办理率逐年增加。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人才开发和专技科事业人事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人事仲裁监察科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3.“就近办”。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民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推动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功能提升。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4.“一次办”。全面推行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的办事模式,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充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精简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实现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群众满意”,定期公布高频事项“一次办”清单。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人才开发和专技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人事仲裁监察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5.“集中办”。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推动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人才开发和专技科事业人事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人事仲裁监察科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二)创新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方式

6.推行“综合窗口”改革,实现“一站式”办结。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驻市民大厅窗口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7.持续开展“开门问需你问我帮”开放式问政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依靠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活动,每2个月开展不得少于1次。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驻市民大厅窗口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8.加强人性化服务,进驻市民大厅的单位和窗口要开设绿色通道、专设窗口,为军人(退役军人)和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和谐政务服务环境。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驻市民大厅窗口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三)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9.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办理结果书面告知。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驻市民大厅窗口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四)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

  10.依托自治区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协调区厅的社保医保等数据向市级部门共享,实现业务数据标准统一、网上互认,解决群众登录多套系统重复申报等问题。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11.推广使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实现提交材料电子化、盖章签字网上办,助推“不见面、马上办”落地见效。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人才开发和专技科事业人事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人事仲裁监察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五)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12.进一步梳理审批服务事项申办材料,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监察支队、人才开发和专技科事业人事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人事仲裁监察科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13.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监察支队、人才开发和专技科事业人事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人事仲裁监察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14.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对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和“有关材料”等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责任部门:市社保局、市就创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监察支队、人才开发和专技科事业人事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人事仲裁监察科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初步完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抓好落实,强化考核管理。政务服务便民化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室监督检查内容,督查结果与考核挂钩。对因推诿扯皮、落实不力、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本局整体工作的单位或科室,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重视信息报送。各科室、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宣传平台,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措施和做法。要将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引导等结合起来,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月30日前将相关工作信息报局政策法规科(邮箱:ycsrsjzcfg@163.com),由局政策法规科整理汇总后报送相关部门并留档备查。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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