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1/2019-0041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9-07-10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07-10
名 称: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年银川市政府购买1000个 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年银川市政府购买1000个 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年银川市政府购买1000个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19年银川市政府继续出资购买10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以帮助我市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援助对象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具有本自治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居住证》、《就业创业证》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4.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

5.离异、丧偶者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

6.城乡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7.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人员;

8.军人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9.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企业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10.劳务移民、失地移民和进城务工6个月以上失业且在城镇办理居住证的农民;

11.复员退伍军人;

12.戒毒康复、刑释解矫和社区服刑等特殊群体中困难人员及在城镇居住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13.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公益性岗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4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名额分配

我市购买1000个公益性岗位名额分配如下:市本级370个,兴庆区220个,金凤区205个,西夏区205个(三区名额分配中含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员)。

三、工作要求

(一)购买10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是援助全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级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落实经办工作责任,确保全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同时,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统筹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效精准扶贫,切实帮助困难家庭实现脱贫。

(二)各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及时发布公益性岗位有关实施信息,提高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惠民政策的知晓率。要严格落实个人申请、基层推荐,媒体公示、组织审定等程序,切实发挥公益性就业岗位的援助作用,真正达到为民办实事的目的。要坚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力求达到公平公正。要做好岗前培训,提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自身素质,为上岗后能及时进入工作打好基础。

(三)公益性岗位的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银川市人社部门按年审核测算,兑现3年。补助资金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发放的方式。由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市本级及辖区公岗人员资金分配测算表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审后进行资金划拨。公益性岗位使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所使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根据工作情况适当给予工作和津贴补助。

(四)要严格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管理。要依托“一卡通”系统,及时做好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的实名制登记和信息完善。要经常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无故不上岗的,要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工作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具体抓好落实,并负责所分市本级370个名额组织实施。三区所分名额由三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10月1日前100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全部到岗。全市100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和人员名册由市就业局及时汇总上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 川 市 财 政 局

                                   2019年7月10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