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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9-0042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9-09-19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09-19
名 称: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关于拨付2018年银川市辖三区建档立卡户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财政补贴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关于拨付2018年银川市辖三区建档立卡户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财政补贴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市辖三区人社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163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和持续享受相关政策依据的函》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37号)精神,为保障2018年度银川市辖三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三级和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及时到位,按照2018年底享受财政补助人数及补贴标准计算,现将自治区和银川市建档立卡户、三级和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应补贴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底,通过与辖区扶贫部门对接核实,银川市辖

三区建档立卡人员19477人(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员8048人),16周岁以上参加养老保险14522人(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员5514人),参保率100%。

二、财政补助资金情况

2018年4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18〕104号)文件,银川市辖三区未标注脱贫建档立卡户7535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其中兴庆区5706人、西夏区127人、金凤区1802人,并且自治区财政补助381750元已拨付至银川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

按照2018年底银川市辖三区扶贫部门推送至社保系统的建档立卡户实际参保人数计算,银川市辖三区建档立卡人员、三级和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3217人,除去已经自主缴费的人员,实际应享受财政补贴8266人,财政应补贴金额1074580元,扣除自治区财政厅已拨付381750元,财政实际应补贴金额共计692830元。其中:自治区应补贴196870元,兴庆区应补贴373500元,金凤区应补贴81000元,西夏区应补贴41460元。

2018年度银川市辖三区建档立卡户实际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人数大于4月份自治区资金拨付人数,主要原因有:

(一)享受财政补贴人群扩大。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和持续享受相关政策依据的函》,建档立卡户已脱贫人员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将建档立卡户已脱贫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范围,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

(二)移民搬迁新参保人数增加。2018年下半年,兴庆区、金凤区分别从西吉县、海原县、彭阳县搬迁劳务移民,新参保登记建档立卡户1086人。其中:兴庆区掌政镇新创家园劳务移民搬迁新参保登记455人;金凤区丰登镇劳务移民搬迁新参保登记631人。

(三)扶贫部门推送数据。2018年建档立卡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辖区扶贫部门推送数据至社保系统软件为准,12月中旬13217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户数据推送至社保系统,除去已经自主缴费的人员,我局对剩余8266人进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核定。

请市辖三区财政局、人社局于9月30日前将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划拨至银川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使建档立卡人员及三级和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及时享受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

收款单位名称:银川市财政局社会保障

开户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009169000011-03

缴款备注:请注明建档立卡人员等财政补贴资金

附件:2018年度银川市三区建档立卡户及三级四级智力精

神视力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

明细表

2018年度银川市三区建档立卡户及三级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 川 市 财 政 局

2019年9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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