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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1/2019-0045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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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10-2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24 |
名 称: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关于拨付银川市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补贴资金的通知 |
三区就业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通知》(宁人社发〔2018〕7号)文件要求,今年银川市将继续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自治区、市本级、市辖区共同承担(两县一市所需承担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自行承担)。
银川市三区就业部门对申报的享受2018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共有13110人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其中:兴庆区6040人、金凤区4250人、西夏区2820人。经银川市就业局核实,人社局复审,共需拨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财政补助资金5413.97万元。根据2019年自治区及银川市就业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现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财政补助资金予以拨付,其中:兴庆区2554.06万元(养老保险2181.98万元、医疗保险372.08万元)、1642.65万元(养老保险1461.15万元、医疗保险181.5万元)、1217.26万元(养老保险1010.76万元、医疗保险206.5万元)。
请各辖区财政、就业部门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人,严格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度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测算表.xls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