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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9-0046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9-10-30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10-30
名 称:关于申请追加人员经费的函

关于申请追加人员经费的函

市财政局:

经梳理我单位2019年工资统发预算指标执行情况发现,由于2018年12月份调增工资、2019年部分在职人员考核晋档晋级及新增人员,导致12月份统发工资指标不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12月份调增工资

2018年12月份有65名行政人员、6名事业人员调增工资,月增资额为22300元(详见2018年12月份工资表总额200703元/9个月),年增资额267600元(22300元×12个月)。

二、2019年部分在职人员考核晋档晋级增资

2019年陆续有35名在职人员考核晋档晋级增资(附职工调资审批表复印件),总增资额74226元(详见2019年在职职工调资明细表)。

三、新增人员

2019年6月新调入工作人员1名(附调入职工工资审批表和2019年调入职工工资明细表),增加工资41370元(5910元×7个月)、单位负担部分养老保险6690.88元(955.84元×7个月)、单位负担部分医疗保险3626元(518元×7个月)、单位负担部分公务员医疗保险2719.5元(388.5元×7个月)、单位负担工伤保险72.52元(10.36元×7个月)、单位负担生育保险453.25元(64.75元×7个月)、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5600元(800元×7个月)。

以上三项需追加人员经费总额402358.15元,请财政予以审核并追加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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