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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9-0046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9-10-28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10-28
名 称:关于对保晓宁等3名同志参加工作时间 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批复

关于对保晓宁等3名同志参加工作时间 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批复

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报来关于保晓宁等同志参加工作时间认定申请报告及资料已收悉。根据政策规定,并查阅个人档案和相关资料记载,经会议研究决定,保晓宁等同志参加工作时间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批复如下:

姓名   性别   单位      工作时间

保晓宁     个人申请   1975年12月-1978年12月视同缴费

李小萍     个人申请   1985年11月-1987年7月视同缴费

李娅清     个人申请   1988年12月-1990年1月视同缴费

请相关单位接到批复后予以认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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